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兩項社會保險的辦理程序基本一緻,待遇也實現同步發放與增長。根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年滿16周歲、具有當地戶籍、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均可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中文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外文名: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for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别名: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介紹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國家有關政策,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保障其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普惠制、福利性的社會保障事業。

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标準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構成,儲存額每年參考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各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補貼。

發展過程

2009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

2011年7月,國務院決定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從制度上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2012年,部分省市提出把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制度合并實施,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2014年1月1日起,江蘇全面整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實行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現狀

平均水平

2008年以來,社會保障事業有了較快的發展,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有了較快增長。2012年末,城鄉居民參加各項養老保險達到7.9億人,比2007年增加53692萬人,平均每年增加10738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各項醫療保險參保人數2012年末超過13億人,比2007年增加107700萬人,平均每年增加21540萬人;2012年末,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8993萬人,比2007年增加6820萬人,平均每年增加1364萬人;2012年末,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5445萬人,比2007年增加7670萬人,平均每年增加1534萬人。

二、部分社會保險項目提高了統籌層次。2009年,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實現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三、部分社會保險項目提高保障水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連續9年提高養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700元提高到2013年的1721元,平均每年增加113元,平均每年增長10.5%。

面臨問題

一些财力相對較差的地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最低檔就隻能拿到55元/月。内蒙古部分地區為60多元到80多元不等。浙江人社部門的相關人員曾表示,溫州新農保的參保人即便按每年500元國家最高檔次繳費,15年後每月能夠領取的養老金也僅有144元,對于發達地區的農民來說,不過是“毛毛雨”、“零花錢”。

2009年新農保制度啟動後,對于提高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但近年來在國家經濟不斷發展、财政收入不斷增加以及居民人均收入不斷增長的客觀環境下,基礎養老金标準并未調整,由此造成了當前養老保險制度下的尴尬。

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提高城鄉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為目的,以基本覆蓋适齡城鄉居民為目标,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和居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堅持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籌資和待遇标準與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參保範圍

凡具有當地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自願參保。

參保手續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持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正面、背面各三張)、一寸白底彩照(兩張)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填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申請表》,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确認。村(社區)工作人員将參保登記資料上報鄉鎮(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公示7天無誤,經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審定,金融機構代扣養老保險費後建立參保關系。

繳費

繳費标準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 

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國家規定的繳費檔次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這五個檔次是國家為農村居民制定的。各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設檔次。 參保人可根據個人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選擇繳費标準。市政府根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适時調整繳費标準。 

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标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确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社會統籌基金由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個人繳費補貼、繳費年限養老金和喪葬補助費等。杭州市主城區政府補貼由市、區兩級财政各承擔50%。 

怎樣繳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參保居民每年于規定期限内将當年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指定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提供的扣款計劃從參保人員的帳戶上足額劃扣,不足額,不扣款。

保險待遇

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領取标準為55元,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市、區(市)财政承擔。各區(市)政府可适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标準,提高部分由各區(市)自行承擔。(加發1%的計算基數含國家規定的55元和區市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标準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号)規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見表格)。70周歲以上繳費的,計發月數按56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時,由統籌金支付。待遇計發辦法充分體現了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居民應盡早參保,長期繳費,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補貼,個人賬戶會有更多的積累,有利于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舉例:①一名60周歲人員若選擇按照500元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共計7500元,享受政府一次性繳費補貼30元×15年=450元,則月待遇标準為112元(5.6年可領回個人繳費)。②一名70周歲人員若選擇按照2500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共37500元,享受政府繳費補貼450元,則月待遇标準為733元(4.3年可領回個人繳費)。

政策意義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

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複服務。

上一篇:新鴻基有限公司

下一篇:萊茵東郡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