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信息
1944年7月在美國布雷頓森林舉行的聯合國貨币金融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複興開發銀行協定》,1945年12月27日,28個國家政府的代表簽署了這一協定,并宣布國際複興開發銀行正式成立。1946年6月25日開始營業,1947年11月5日起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間金融機構之一。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并在巴黎、紐約、倫敦、東京、日内瓦等地設有辦事處,此外還在20多個發展中成員國設立了辦事處。
任事及宗旨
行長兼董事會主席美國人保羅·沃爾福威茨,2005年6月1日開始任職。
世行成立初期的宗旨是緻力于戰後歐洲複興。法國是第一個從世界銀行得到貸款的國家。1948年以後轉向世界性的經濟援助,通過向生産性項目提供貸款和對改革計劃提供指導,幫助欠發達成員國實現經濟發展。
發展信息
原則綱要
1994年7月,該行在一份題為“學習過去,擁抱未來”的報告中為該行未來的發展确定了下述6項原則:
Ⅰ.提高向發展項目提供貸款的選擇性;
Ⅱ.加強與各類發展機構的夥伴關系;
Ⅲ.認真适應借款國的需求,促進它們參與世行相關項目的設計和執行;
Ⅳ.擴大貸款項目對經濟發展的總體影響;
Ⅴ.消除官僚主義,講究實效;
Ⅵ.完善世行自身的财務管理。
具體信息
世界銀行有三個限制條件:
(1)隻有參加國際貨币基金組織的國家,才允許申請成為世界銀行的成員,貸款是長期的,一般為15-20年不等,寬限期為5年左右,利率為6.3%左右。
(2)隻有成員國才能申請貸款,私人生産性企業申請貸款要由政府擔保。
(3)成員國申請貸款一定要有工程項目計劃,貸款專款專用,世界銀行每隔兩年要對其貸款項目進行一次大檢查。
世界銀行的資金來源:
(1)各成員國繳納的股金;
(2)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
(3)發行債券和收取貸款利息。
世界銀行主要下設機構有:
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由成員國的财政部長、中央銀行行長或級别相當的官員擔任理事。每年秋天與國際貨币基金組織聯合召開年會。執行董事會由21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5名由擁有股份最多的美、英、法、日、德委派,另外16名由其他成員國按地區選出。該行曆屆行長一般由美國總統提名,均為美國人。行長同時兼任國際開發協會會長,國際金融公司主席,多國投資保證機構的主席等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