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述
二氧化硫溶于水所形成的二氧化硫水合物SO₂·хH₂O被稱作亞硫酸。溶液中不存在亞硫酸分子H₂SO₃。亞硫酸是二元中強酸,一般做弱酸處理,屬于弱電解質。
安全信息
安全說明:S26:萬一接觸眼睛,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沖洗并送醫診治。
S45:出現意外或者感到不适,立刻到醫生那裡尋求幫助(最好帶去産品容器标簽)。
S36/37/39:穿戴合适的防護服、手套并使用防護眼鏡或者面罩。
危險類别碼:R20:吸入有害。
R34:會導緻灼傷。
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No.
亞硫酸94.0%7782-99-2
化學性質
由二氧化硫溶于水而得,隻存在于水溶液中,還未制得純淨的亞硫酸。亞硫酸是弱酸(電離常數K1=1.6×10,K2=1.0×10),溶液中含有H3O、HSO婣和少量SO娫。亞硫酸具有強還原性,可氧化成硫酸:
H2SO3+Br2+H2O─→H2SO4+2HBr
由于亞硫酸中硫的氧化數為+4,遇到強還原劑時,又表現出氧化性,被還原為單質硫:
H2SO3+2H2S─→3S+3H2O
性狀
外觀與性狀:無色透明液體,具有二氧化硫的窒息氣味,易分解。
穩定性:不穩定常溫下即可分解
禁配物:強堿。
避免接觸的條件:在空氣中可氧化。
分解産物:水,二氧化硫
主要用途
用作分析試劑、還原劑及防腐劑,用于紡織、造紙、冶金工業和有機合成。
危害
健康危害:對眼睛、皮膚、粘膜和呼吸道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後可因喉、支氣管的痙攣、水腫、炎症,化學性肺炎、肺水腫而緻死。中毒表現有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惡心和嘔吐。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亞硫酸可以破壞大理石等,是酸雨的主要組成部分。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緻人體灼傷。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注意通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煙霧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氣呼吸器。緊急事态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氧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橡膠耐酸堿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酸堿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若有灼傷,就醫治療。n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n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n食入:誤服者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暴露在空氣中可發生氧化反應。受高熱分解産生有毒的硫化物煙氣。具有腐蝕性。
有害燃燒産物:氧化硫。
滅火方法:滅火劑:霧狀水、二氧化碳、砂土。
洩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洩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盡可能切斷洩漏源。
小量洩漏:将地面灑上蘇打灰,然後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内,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堿服,戴橡膠耐酸堿手套。防止蒸氣洩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堿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廢棄處置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制造商聯系,确定處置方法。
運輸
危險貨物編号:81011
UN編号:1833
包裝标志:無資料
包裝類别:O51
包裝方法: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鍊,槽内可設孔隔闆以減少震蕩産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堿類、醇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産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号),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号)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産、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标志(GB13690-92)将該物質劃為第8.1類酸性腐蝕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