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銜制

軍銜制

授予軍人的銜稱的制度
軍銜在15-16世紀産生于西歐一些國家,習慣上稱為西歐式軍銜,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軍人的職務、軍事素養和業務素養、資曆貢獻以及軍兵種或勤務區分,授予軍人的一種銜稱。
    中文名:軍銜制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概念:按照軍銜區别軍人等級的制度 産生地點:西歐國家 産生時間:15-16世紀的

基本介紹

用綴在肩章或領章等處的等級符号,标明軍人社會地位和軍事級别的稱号,叫做軍銜。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軍銜是軍人的終身榮譽,非經法律判決不得剝奪,不犯錯誤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條件的軍人退役後,在規定的場合有權着佩帶軍銜符号的軍服。

具體

它是在歐洲新興資産階級反對封建等級制的過程中,随常備軍的發展而逐漸形成的軍事制度。到了17-18世紀,軍銜制為世界大多數國家的軍隊所采用。

等級

軍銜分為永久軍銜和臨時軍銜兩類。一般稱軍銜是指永久軍銜。永久軍銜又分軍官軍銜與士兵軍銜兩大類。軍銜按獲得者的兵役狀況和所在部隊的專業性質,在橫向上又區分為不同的類别。n

兵可以分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幾級。在中國,21世紀初開始,義務兵服役期為兩年,第一年為列兵,第二年為上等兵。n

士官一般由擁有專業技術者擔任或從資深士兵中選出,各國把士官分為上士、中士、下士、軍士長等。n

尉官是初級軍官軍銜的統稱,後随軍銜制的建立和發展,逐漸轉為區分初級軍官軍銜等級的稱号。世界上實行軍銜制的國家都設有尉官軍銜。多數國家分為上尉、中尉、少尉,有的國家還有準尉和大尉。n

校官是中級軍官軍銜的統稱,世界各地的軍銜等級中均設有校官軍銜,多數國家分上校,中校,少校,有的國家還有大校。n

将官又稱為将軍,是高級軍官軍銜的統稱,始于16世紀的法國軍隊。後來,将官軍銜逐漸被大多數國家采用。一般分為上将,中将,少将,準将。n

元帥是許多國家的最高軍銜。n

軍銜等級設置的數量,每個國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設二十多級,最少的隻設十幾級。軍銜等級設置多少,總體上受本國軍隊的規模和編制體制的制約。歐洲早期的軍隊最大編制是團,所以當時最高軍銜隻到上校,将軍則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揮作戰的首領。以後,随着軍隊組織編制的擴大,将軍逐步區分為若幹等級,以指揮不同規模的軍隊。各國軍官軍銜同軍隊職務之間有一定的對稱關系,通常是少尉對應排長,中尉對應副連長,上尉對應連長,少校對應營長,中校對應副團長,上校對應團長,準将對應旅長,少将對應師長,中将對應軍長,上将對應方面軍司令官。n

西歐式軍銜于20世紀初的清朝末年傳入中國,清朝政府規定軍銜設六等18級;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規定軍銜設六等16級;國民政府成立後,軍銜等級最多時設六等18級。

意義

軍銜代表軍人級别,它将軍人的榮譽稱号、待遇水平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兼有增強軍人的責任心和榮譽感,促進軍隊正規化建設,加強軍隊諸軍兵種之間指揮、管理和保障的協同,及便于進行國際交往的作用。n解放軍後勤指揮學院研究員、軍銜研究專家徐平認為,軍銜制可以明确軍中指揮關系、責任和相互關系,也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n

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指出,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戰争中,由于法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軍銜制度,“軍人的銜級開始成為一種權利,大大優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視的是勞績戰功,而不是祖宗門第”,使得法軍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邊境出現,邊境城市便紛紛落入法國手中”。

中國發展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出《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對評定軍銜的标準作了明确規定,并将原軍銜條例的主要内容并入《現役軍官服役條例》,于同年2月8日經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公布。1955年8月11日,彭德懷、羅榮桓簽發《關于軍士和兵評定軍銜的指示》,明确待軍官軍銜評定工作告一段落後,即開始進行軍士和兵的軍銜評定工作,于1955年10月底評定完畢。至此,評定軍銜的工作在全軍範圍内全面展開。

上一篇:第一生産力

下一篇:初始學曆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