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阿拉伯國家聯盟 (League of Arab States -- LAS,簡稱“阿盟”) ,是阿拉伯世界最具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組織,也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地區性組織之一。1944年9月,在埃及倡議下,阿拉伯各國外長在亞曆山大港舉行會議,拟訂了《亞曆山大議定書》,并決定成立阿拉伯國家聯盟。1945年3月22日,埃及、叙利亞、伊拉克、黎巴嫩、沙特阿拉伯、也門和約旦7個阿拉伯國家代表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通過了《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宣告阿盟正式成立。截至2011年7月,阿盟成員國由當初的7個增至22個,其中包括巴勒斯坦。
現任秘書長艾哈邁德·阿布·蓋特(Ahmad Abuel-Gheit,埃及人),2021年3月3日獲得連任,任期5年。
宗旨
密切成員國間的合作關系,協調彼此間的政治活動,捍衛阿拉伯國家的獨立和主權,全面考慮阿拉伯國家的事務和利益,各成員國在經濟、财政、交通、文化、衛生、社會福利、國籍、護照、簽證、判決的執行以及引渡等方面進行密切合作。
成員國相互尊重國家的政治制度,彼此之間的争端不得訴諸武力解決,成員國與其他國家締結的條約和協定對其它國無約束力。
該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由成員國首腦或全權代表參加,讨論聯盟的重大問題,并可應成員國要求召開緊急首腦會議。
成員
以下是阿拉伯國家聯盟的成員國與他們加入的日期:
埃及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埃及的成員國資格于1979年3月被中止,1988年恢複。)
伊拉克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
約旦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
黎巴嫩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
沙特阿拉伯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
叙利亞 - 1945年3月22日 (創始國,2011年11月12日,阿拉伯國家聯盟宣布中止叙利亞的阿盟成員國資格。)
也門 - 1945年5月5日 (創始國)
利比亞 - 1953年3月28日
蘇丹 - 1956年1月19日
摩洛哥 - 1958年10月1日
突尼斯 - 1958年10月1日
科威特 - 1961年7月20日
阿爾及利亞 - 1962年8月16日
阿聯酋 - 1972年6月12日
巴林 - 1971年9月11日
卡塔爾 - 1971年9月11日
阿曼 - 1971年9月29日
毛裡塔尼亞 - 1973年9月26日
索馬裡 - 1974年2月14日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 1974年
吉布提 - 1977年4月9日
科摩羅 - 1993年11月20日
總部
阿盟憲章規定,阿盟總部的永久地址為埃及首都開羅。
由于埃及與以色列簽訂和約,1979年3月31日,阿拉伯國家外交和經濟部長會議決定,将阿盟總部遷往突尼斯。1990年10月31日,阿盟總部遷回開羅。
組織機構
首腦會議
最高權力機構,1964年起開始舉行,商讨地區性重大問題。1978年首腦會議決定,每年11月召開首腦會議,并可應成員國要求召開特别首腦會議或緊急首腦會議。
理事會
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3月和9月舉行例會,也可以應兩個以上成員國的要求随時召開特别會議或緊急會議,例會由成員國輪流主持。協商一緻的決議對所有成員國均有約束力。理事會下設政治、文化、經濟、交通、社會、法律、阿拉伯石油專家、新聞、衛生、人權、行政和财政事務、氣象、阿拉伯合作事務專家、阿拉伯婦女、青年福利和聯絡員等16個委員會及機構。
秘書處
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設秘書長1人,由副秘書長(8人)和秘書長顧問組成的委員會協助其工作。
其他組織機構
聯合防禦理事會,經濟社會理事會,阿拉伯内政部長理事會,阿拉伯衛生部長理事會,阿拉伯社會事務部長理事會,阿拉伯住房部長理事會,阿拉伯青年部長理事會,阿拉伯新聞部長理事會,阿拉伯經濟統一理事會,阿拉伯教育、文化和科學組織,阿拉伯工業發展組織,阿拉伯農業發展組織,阿拉伯國家民航理事會,阿拉伯國家廣播聯盟,阿拉伯勞工組織,阿拉伯通訊衛星組織等。
駐外辦事處
阿盟在阿根廷、埃塞俄比亞、奧地利、巴西、比利時、德國、俄羅斯、法國、荷蘭、加拿大、肯尼亞、墨西哥、美國、日本、瑞士、塞内加爾、希臘、意大利、印度、英國、中國等設有辦事處或新聞中心。
主要活動
阿拉伯議會
2005年1月,阿盟外長理事會特别會議在開羅阿盟總部舉行,與會代表一緻同意設立阿拉伯議會。阿拉伯議會議員将由每個成員國派出4名代表組成,并設一位秘書長,每半年舉行一次例會,其總部将設在叙利亞首都大馬士革,過渡期為5年。該議會将最終确定未來永久性阿拉伯議會的職責和工作範圍。同年12月27日,阿拉伯國家過渡議會在開羅的阿盟總部正式宣告成立并舉行首次會議。阿拉伯國家過渡議會沒有立法權,将主要緻力于加強阿拉伯國家議會間的合作,推動阿盟憲章改革,讨論加強阿拉伯國家共同工作機制原則等問題。
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
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阿盟首腦會議)是阿盟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阿盟和阿拉伯國家的最高級别會議,主要商讨地區性重大問題。阿盟的領導機構是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的理事會,每年3月或10月各舉行一次例會,也可應兩個以上成員國的要求随時召開特别首腦會議。理事會由成員國輪流主持。理事會形成的決議對所有成員國均有約束力。它下設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社會、法律、阿拉伯石油專家、新聞、衛生、人權、行政和财政事務等機構。秘書處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設秘書長1人,由副秘書長和秘書長顧問組成的委員會協助其工作。阿盟其它組織機構還有:聯合防禦理事會,經社理事會等。現任秘書長是埃及人納比勒·阿拉比。
阿拉伯經濟、社會和發展峰會
2009年1月,首屆阿拉伯經濟、社會和發展峰會在科威特首都科威特城閉幕。峰會通過的《科威特聲明》說,阿拉伯國家支持加沙重建,緻力于阿拉伯國家間經濟合作和采取措施對抗金融危機。阿盟22個成員國中17國的元首、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及世界銀行、伊斯蘭會議組織等多個國際組織代表出席此次峰會。
2011年01月19日,第二屆阿拉伯經濟、發展和社會峰會在埃及城市沙姆沙伊赫召開,主要議題為應對全球和地區挑戰、凝聚共識推動阿拉伯經濟一體化進程、解決各國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2011年09月,第88屆阿盟經濟社會委員會會議通過決議,第三屆阿拉伯經濟、社會和發展峰會将于2013年在沙特利雅得召開。
南美——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
南美-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 (The Summit of South American-Arab Nations) 是巴西總統盧拉2003年12月訪問中東和非洲時提議召開的,盧拉說面對當今全球化的沖擊,同屬第三世界的南美洲和阿拉伯國家應該加強雙邊關系,大膽和創造性地應對全球化的挑戰。首腦會議的目的是推動建立一個能讓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作用的世界新秩序。盧拉的提議得到包括埃及總統穆巴拉克和阿拉伯聯盟秘書長穆薩等阿拉伯國家和組織領導人的積極響應。
阿拉伯-非洲首腦會議
1974年10月,在第七次阿拉伯國家聯盟首腦會議召開前夕,既是非洲統一組織(非洲聯盟前身)成員又是阿盟成員的索馬裡,向阿盟外長會議提交備忘錄,要求盡快召開一次阿拉伯-非洲首腦會議,以便制定一項加強非洲和阿拉伯之間有效的、建設性的合作戰略。第七次阿拉伯國家聯盟首腦會議召開時,邀請了非洲統一組織第十二屆首腦會議主席、烏幹達共和國總統阿明參加會議,共同讨論加強阿拉伯—非洲合作問題。會議同意召開阿拉伯—非洲最高級會議。
阿拉伯—俄羅斯合作論壇
2009年12月21日,阿盟秘書長穆薩在開羅與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簽署一項協議,雙方決定共同建立阿拉伯—俄羅斯合作論壇。穆薩當天在位于開羅的阿盟總部與拉夫羅夫舉行了會談。拉夫羅夫會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設立合作論壇的目的是促進俄羅斯與阿拉伯國家在各個領域全面發展關系,雙方合作的第一步是就地區和國際問題舉行磋商。
曆屆阿盟首腦會議
阿盟自1945年3月成立以來,共舉行過21次例行首腦會議。第一次首腦會議1964年1月在開羅舉行。在1978年舉行的第九次首腦會議上,阿盟決定每年11月召開首腦會議,并可應成員國的要求召開特别首腦會議。由于阿拉伯國家内部存在分歧,例行首腦會議在1982年至2000年期間一直未能舉行,但特别首腦會議舉行過多次。2000年10月在開羅召開的第11次特别首腦會議決定每年定期舉行首腦會議,由成員國輪流主持。從2001年3月舉行的第13次首腦會議起,阿盟首腦會議開始機制化。
1964年1月,在埃及總統納賽爾倡議下,第一次首腦會議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譴責以色列強行改變約旦河河道的侵略行徑,并就成立阿拉伯聯合司令部、建立巴勒斯坦實體等問題作出決議。
1964年9月,第二次首腦會議在埃及亞曆山大港舉行。會後發表的聯合公報宣布正式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簡稱巴解組織)。
1965年9月,第三次首腦會議在摩洛哥的卡薩布蘭卡舉行,會議簽署了《阿拉伯團結公約》。
1967年8月,第四次首腦會議在蘇丹喀土穆召開。會議通過了對以色列實行不和解、不談判、不承認的“三不原則”。
1969年12月,第五次首腦會議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召開。會議通過了集中阿拉伯國家的潛力對抗侵略、加強巴勒斯坦抵抗運動和加強被占領地區阿拉伯人民的鬥争等三項議程。
1973年11月,第六次首腦會議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因十月中東戰争剛剛結束,會議重點讨論了抗擊以色列侵略和解放被占領的阿拉伯領土等問題。
1974年10月,第七次首腦會議在拉巴特召開。會議通過關于巴勒斯坦問題的決議,強調巴人民享有返回家園和實行自決的權利,巴解組織是巴人民唯一合法代表。
1976年10月,第八次首腦會議在開羅舉行。會議主要讨論了黎巴嫩危機、維護以巴解組織為代表的巴抵抗運動及鞏固阿拉伯團結等問題。
1978年11月,第九次首腦會議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會議是在埃、以、美通過談判達成戴維營協議後召開的。會議譴責戴維營協議,強調不允許阿拉伯任何一方或幾方單獨謀求解決阿以沖突。次年3月,埃以簽署和平協議,阿盟暫時取消了埃及的成員國資格。
1979年11月,第十次首腦會議在突尼斯召開。會議主要讨論了黎巴嫩危機。
1980年11月,第11次首腦會議在約旦首都安曼舉行。會議通過了最後宣言,并決定同任何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或把使館遷到耶路撒冷的國家斷絕關系。
1981年11月,第12次首腦會議在摩洛哥非斯開幕,因與會國對沙特提出的中東和平方案存在分歧,開幕後随即休會。1982年9月,中斷10個月的首腦會議複會。會議通過了解決巴勒斯坦和中東問題的八項原則。
2001年3月,第13次首腦會議在安曼召開。會議發表了《安曼宣言》和最後聲明,呼籲阿拉伯國家實現民族和解,加快經濟一體化步伐,支持解除對伊拉克的制裁,并全面支持巴叙黎收複領土和争取民族權利的鬥争。
2002年3月,第14次首腦會議在黎巴嫩貝魯特召開。會議通過了以沙特王儲阿蔔杜拉提出的阿以和平方案為基礎的“阿拉伯和平倡議”。
2003年3月,第15次首腦會議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會議發表最後聲明,呼籲阿拉伯國家團結合作,共同努力,尋求伊拉克危機的和平解決。
2004年5月,第16次阿盟首腦會議在突尼斯舉行。與會各國元首、政府首腦和高級代表承諾在各自國家推進改革和現代化進程,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解放事業以及伊拉克人民恢複主權和戰後重建的進程。第16次阿盟首腦會議原定于3月29日至30日舉行。
2005年3月,第17次阿盟首腦會議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本次峰會适逢阿盟成立60周年。會議除讨論巴以沖突、伊拉克局勢等熱點問題和決定重新啟動“阿拉伯和平倡議”外,出席會議的阿拉伯領導人還就阿盟和阿拉伯世界的改革問題達成了一緻。會議并發表了《阿爾及爾宣言》。
2006年3月,第18次阿盟首腦會議在蘇丹首都喀土穆舉行,會議通過《喀土穆宣言》,宣言強調阿拉伯國家将為實現阿拉伯民族團結、統一的目标而努力。
2007年3月,第19次阿盟首腦會議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舉行,會議通過了《利雅得宣言》,強調阿拉伯國家将為維護阿拉伯團結與安全以及實現地區的和平與穩定而努力。
2008年3月,第20次阿盟首腦會議将在叙利亞首都大馬士革舉行。會議通過《大馬士革宣言》,承諾阿拉伯國家增進團結,通過對話解決内部分歧。會議還通過一項決議,重申阿拉伯國家願加強與中國的合作。
2009年3月,第21次阿盟首腦會議在卡塔爾首都多哈舉行。會議發表的《多哈宣言》承諾阿拉伯國家将保持團結。
2010年3月,第22次阿盟首腦會議在利比亞海濱城市蘇爾特舉行。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争端、伊拉克選後局勢、蘇丹局勢等是會議的主要議題。會議通過的《蘇爾特宣言》強調将盡一切努力解決阿拉伯内部分歧,加強合作與對話。
原定2011年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的第23屆阿盟首腦會議将推遲到2012年3月舉行。
阿盟特别首腦會議
由于阿拉伯國家内部存在分歧,例行首腦會議在1982年至2000年期間一直未能舉行,但特别首腦會議舉行過多次。
2010年10月,阿盟特别首腦會議在利比亞海濱城市蘇爾特舉行。會議通過了最終聲明,聲明主張發展阿拉伯國家共同行動機制,推動阿拉伯國家和地區鄰國發展關系,促進解決阿盟成員國關心的地區問題。
出版物
《阿拉伯事務》月刊,阿拉伯文;《新聞公報》(Information Bulletin),阿、英文。
同中國關系
阿拉伯國家聯盟自1945年成立以來,始終重視與中國的友好往來,曾多次派團來華訪問。
制裁叙利亞
2011年11月12日,阿拉伯國家聯盟宣布中止叙利亞的阿盟成員國資格。
阿拉伯國家聯盟經濟與社會委員會2011年11月26日晚在開羅召開會議後提出對叙利亞的制裁建議,包括凍結叙政府在阿拉伯國家的資金、停止同叙利亞政府間的貿易等,建議提交至27日召開的阿盟外長會議讨論。
根據會後發表的決議草案,制裁建議還包括限制叙利亞政府官員出訪阿拉伯國家,但限制出訪的名單仍需要阿盟讨論制訂;
停止飛往叙利亞的航班;
停止與叙利亞中央銀行的業務往來;
停止與叙利亞的金融交往,停止阿拉伯各國的中央銀行向叙利亞中央銀行就政府間商貿出資。
還要求阿拉伯各國中央銀行監控銀行彙款和商業信貸,但是在國外的叙利亞勞工向其家庭所彙款項不在此列,凍結阿拉伯國家為叙利亞境内項目出資。該建議還包括委托阿拉伯民用航空委員會和阿拉伯基金會跟蹤實施與其有關的制裁條款,組成專門的阿拉伯委員會依據既定标準列出一份戰略物資的清單。
由于叙利亞暴力沖突升級,阿盟于2012年1月28日暫停了在叙的觀察團行動。許多成員國完全撤出了各自的觀察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2月8日表示,阿拉伯國家聯盟計劃恢複在叙利亞的觀察團行動,并期待與聯合國開展聯合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