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
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中國共産黨通過土地改革,農民互助合作運動、平抑物價,統一财經、抗美援朝、沒收官僚資本等一系列舉措對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具有政治與經濟上的雙重意義。
政治上:反動殘餘勢力被徹底消滅,新生的人民政權日益鞏固。
經濟上:由國營經濟領導的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社會主義成分不斷取得勝利,三大改造完成後,社會主義制度建立,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期階段。
措施
1、土地改革,農民互助合作運動。
2、平抑物價,統一财經。
3、抗美援朝。
4、沒收官僚資本。
結果
第一階段:
1、1950年平抑全國物價和統一财經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2、1952年底,國民經濟恢複與發展;
第二階段: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1953-1956)
1、1953年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
2、1953年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展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逐步進行三大改造;
3、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1956年基本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基本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