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姓氏:标示一個人的家族血緣關系的标志和符号。
在姓氏出現之前,人們用什麼來标示自己的家族和身份?德國東方學家馬克斯·缪勒在《獻給神話學》中說:一個圖騰,開始是一個氏族圖騰的标記,而後是部族的名字,而後是部族祖先的名字。這裡的“名字”,其實就是“姓”。
“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孫之所自分。”
自古以來,華夏子孫以姓氏為家族延續的标志。
《左傳·昭公》:“二後之姓,于今為庶。”
姓是一種族号,氏是姓的分支。秦漢以來,姓氏合為一體。
分類
中華姓氏,分為兩大類:
單姓
單姓:隻用一個字的姓。與複姓相對。
如:“李、王、張、劉、陳、楊、黃、趙、周、吳、徐、孫、馬、胡、朱、郭、何、羅、高、林。
複姓
複姓,指由兩個及以上的漢字組成的姓氏。如:歐陽、司馬、上官、西門。複姓的來源較多,如官名、封邑、職業等,有些則源于少數民族改姓。
《中華姓氏大辭典》顯示,中國古今各民族用漢字記錄的雙字姓4329個、三字姓1615個、四字姓569個、五字姓96個、六字姓22個、七字姓7個、八字姓3個、九字姓7個(如:爨邯汕寺武穆雲籍鞲)、十字姓1個(即:夥爾川紮木蘇他爾隻多)。
起源
學者認為,中國姓氏的最初來源,是基于“天道”的原始宗教崇拜、圖騰崇拜與祖先崇拜。所謂“天道”,即一切事物皆有的規則。關于圖騰,學界有3種觀點:圖騰名稱是一個群體共同的名稱;圖騰是群體的祖先,成員都是由圖騰繁衍而來;圖騰是群體的保護神。在先秦文獻中沒有姓氏之别的規定,姓氏之别是後世才創有的的理論。姓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類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制度時期,所以中國的許多古姓都是女字旁或底。姓是作為區分氏族的特定标志符号,如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
姓氏,是人類進步的兩個階段、是文明的産物。
發展沿革
姓字本義
《說文》中有“姓”字,從女生,生亦聲。此字始出現時已比較晚。殷墟甲骨蔔辭文字中雖已有幾片殘辭中見到“姓”,但與《說文》所列這種會意兼形聲的“姓”字似有不同,由于甲骨蔔辭殘破,其在蔔辭中用法多不詳,僅一片略能知道是作女子之名或字,此種加了女旁(性别符号)之字,一般隻作為女子個人名号使用,不同于《說文》中的姓字。西周古文字中尚未見姓字。春秋時代中期末葉的齊器銘文中有一漢字,左邊是“亻”字旁,右邊是“生”,不從女,從人。這個漢字亦見于戰國時代玺印文字。戰國時代晚期秦詛楚文方有“姓”這一漢字。由此可知,“姓”字古義上要需從對文獻記載爬梳整理去求得。
楊希枚着《姓字古義析證》,對“姓”字在文獻中的用法詳加整理,得出結論是“姓”字古義有三:其一,訓子或子嗣;其二,訓族或族屬;其三,訓民或屬民。
姓在先秦的含義
朱鳳瀚着《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将“姓”字在先秦時代的含義如下:
其一,實本義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說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聖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戶,因生以為姓,從女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所謂“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左傳·昭公》所謂:“問其姓,對曰:‘餘子長矣’。”《左傳·昭公》:“二後之姓,于今為庶。”《禮記·喪大記》:“父兄子姓立于東方。(鄭玄注:子姓,謂衆子孫也。姓之言生也。)”等例中之“姓”皆屬此種本義。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為親,相組為族。所以廣其義,姓可作族屬、族人解,亦可以進一步将之理解為泛稱的“族”的意思,如殷墟蔔辭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蔔辭中“多生”是指占蔔主體(王)的親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從銘文内容看,可以用來稱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沒有親族關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東周文獻中所見的“百姓”,則不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義,而且有的含義更廣泛,幾乎近于現在所說之百姓,即民衆,舊解或将”百姓”釋為“百官”,其說不可信。
其三,“姓”本義既為女子所生子嗣,則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組成的親族也可以稱為“姓”。以表示其同出于一個女性始祖的這種特殊的親屬關系。這是“姓”的另一引申義。此種親族組織強調女性始祖,則當如許多學者所推拟的。其最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會中,即夫從妻居,子女屬于母族,世系以母方計。對于這種具有血緣關系的親屬組織的名稱,楊希枚先生主張稱為“姓族”。典籍所記姬姓、姜姓,最初應皆屬母系姓族,姬、姜則是此種母系姓族之名号。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後,妻從夫居,子女不再屬母族而歸于父族,世系以父方計,所以母系姓族遂轉為父系姓族。此後,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現在所見古姓族名号如姬、姜、姒、妫等皆帶女旁,雖造字時間不早,但從女可能表明其本原與母系姓族有關。父系姓族所以沿用之,則當是因為在母系向父系轉變之初,子女雖已屬父族,但仍以其母之姓族名号為族名,後延續作為父系姓族的名号,同于傳說的黃帝諸子異姓之例。在商代、周代這一曆史階段,諸父系姓族實皆已分化為若幹獨立的、以宗族形态存立的分支(即蔔文所謂氏)但姓族在商代的作用仍比較明顯,仍有實體性質,可以認為是一種高層次的家族。姓族到周代後多隻有名義上與觀念上的作用,已非實體,不具有組織上共同的聯系與政治、經濟或宗教生活,亦即不屬于所謂的家族。
其四,“姓”在東周文獻中有時是指姓族之名号,如《國語·周語下》言“賜姓曰姜”之“姓”,即應理解為所賜姓族之名号即姜。又如《左傳·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吳,故不書姓”很明顯“姓”在這裡是指吳女所屬姓族之名号,即“姬”。所謂姓族之“姓”與作姓族名号講的“姓”是一實一名,屬于兩種概念範疇,所以會發生此種混同,當如楊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實,積久而以實為名,于是産生姬、姜之類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司馬遷在《史記》中常言姓某氏,沒能區别古代姓與氏之不同,但他所說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
氏在先秦的含義
“氏”字最初造字時本義已難知。《說文》以巴蜀方言訓解之,當非其本義。此字在殷墟甲骨刻辭中僅一見,刻辭殘破,含義亦不明。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較常見,其字義與東周文獻中“氏”的含義有彼此相同者,故并在一起分析,其主要用法大緻是:
其一,指稱個人。有多種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後,作官稱,像師氏、尹氏等。《左傳·昭公》講少昊氏諸鳥官名,亦是鳥名加氏為稱。接在爵位後表示尊稱,如“侯氏”。接在字或親稱後表示一種較親近的稱謂,如伯氏、叔氏、舅氏。接在姓後,指屬于該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接在作為家族組織講的“氏”之名号後,指稱屬于該家族的個人,如叔孫氏、雍氏、莊氏。除以上用法外,東周典籍中稱上古傳說中的帝王、部落首領亦在其名後加氏為稱,如“黃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其二,與表示姓族之“姓”義同,如《左傳·昭公》:“姜氏、任氏,實守其地。”(杜預注:姜,齊姓;任,薛姓。)又如《國語·周語上》:“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此“姜氏”即“姜姓”,但這種用法較少見。
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國語·周語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祚四嶽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除此所謂有夏氏、有呂氏外,《左傳·襄公》的所謂陶唐氏、禦龍氏、豕韋氏、唐杜氏等等,以及《史記·五帝本紀》中所述諸上古國族,均未必是單純的血緣組織。劉師培《釋氏》論及此種氏:“是氏即所居之土,無上則無氏。”其實質乃是一種非單純血緣關系的政治區域性集團。先秦典籍在記述商周時代的曆史時,已很少使用此種含義的氏的概念,隻是偶用以稱一些邊遠地外的部族,如《國語·周語上》中“犬戎氏以其職來王”之“犬戎氏”。
其四,指一種家族組織。此種例子很多,如《左傳·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可見羊舌氏即叔向所屬宗族的十一支分族之一。《國語·晉語八》:“終滅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韋昭注:“宗,同宗也。”由知羊舌氏本身亦構成宗族。《左傳·昭公》:“子皮之族飲酒無度,故馬師氏與子皮氏有惡。”子皮氏顯即子皮之族。《左傳·襄公》:“初,子驷與尉止有争……子驷為田洫,司氏、堵氏、候氏、子師氏喪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這五氏亦即五族。《左傳·哀公》中宋皇氏、靈氏、樂氏又稱“三族”。《國語·晉語九》:“智果别族于太史為輔氏”,輔氏即從智氏中所分立出來的,智果本人之近親家族。以上文字可說明氏即族。實際上《左傳》、《國語》中凡列國卿大夫家族多稱“某氏”,如魯桓公之後稱“孟氏”、“叔孫氏”、“季氏”,齊國的“崔氏”、“田氏”,鄭穆公之遺族統稱“穆氏”等,皆屬于氏的此種用法,顯然不同幹上述那種非單純血緣關系的政治區域性集團之氏。指稱家族之氏,已經見于西周金文,如散氏、虢季氏等。春秋金文中所見厚氏、幹氏、彪氏、京氏也是。這種屬于家族組織的氏與姓族的關系,當如《史記·高祖本紀》索隐引《世本》所言:“言姓即在上,占氏即在下。”即是說氏是統于姓族之下,二者有主體與分支的關系。
其五,“氏”亦可專指族氏這種血緣親族組織之名号,也可以說隻是一種标志。如《左傳》中可見有“某氏之族”之稱,如“遊氏之族”,細析之,所謂“某氏”在這裡實僅專指該族氏之名。又如《左傳·隐公》:“公命以字為展氏”,即是命以“無駭”之字“展”為其氏名,稱展氏。鄭樵《通志·氏族略》列舉了多種氏名來源,如“以官為氏”、“以地為氏”等,此種“氏”均是指族氏之名号。“氏”亦與“姓”一樣,具有名(族名)實(族之實體)兩種含義。由此也可以進一步領悟到作為親族組織的氏的一個重要特征,即凡稱“氏”,皆表未該親屬組織有自己獨特的名号。按照典籍中舊有說法,也可以說是有個獨特的家名。所以所謂“立氏”不僅意味着在組織上相對獨立,而且意味着起一個足以表示其獨立性的名号。
其六,在西周、春秋時代,作為貴族家族之“氏”,雖本身是血緣組織,但往往不是以單純的血緣組織形式而是以一種政治、軍事、經濟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隻作為這共同體的核心。此種共同體有時亦可以“氏”相稱。如《左傳·昭公》記載昭公伐季氏,叔孫氏之司馬言于其衆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因。凡有季氏與無,于我孰利?”皆曰:“無季氏,是無叔孫氏也。”可見這些家臣、私屬是将“我”歸入叔孫氏之内。此時的叔孫氏嚴格起來講,不是指叔孫氏家族組織,而是指包括其家臣、私屬在内的共同體。但是,此種用法的“氏”顯然是由“氏”的親屬組織含義引申而來,并不能因為有此種用法,而認為所有的“氏”皆是指此種共同體。
姓與氏的共同點
第一:皆是血緣親屬組織。
第二:以外婚制為正常屬性。
第三:均是一種單系的繼嗣群,即父系的繼嗣群。
姓與氏的不同點
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時間久遠,親屬數目的龐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員間仍以自認的單系共同來源為親屬紐帶,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個共同明确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間明确的譜系關系。而氏一般皆有明确的、可以追溯到一個人的始祖。姓代表血緣,用來辨别婚姻;氏分别貴賤。
第二:對于所有同姓成員來說,其所屬姓是同定的。氏名來源較多樣,如以邑為氏,以谥為氏,以官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為氏,也可以族長的官職為氏,當時也經常出現命氏、别族等情況。在這種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幾個氏,如晉卿士會,以士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當是以官為氏,但士會由于食采于随、範,在《左傳·文公》曰随會,《左傳·昭公》曰範會。《國語·晉語九》所記晉智氏之族人智果,别族于太史為輔氏,即是智果,又稱輔果。
第三:姓是統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層次區别,雖有氏為分支,但沒有更小的姓族。而氏卻可以是多層次的。一個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來的若幹小氏。從史料看,這在商代比較明顯,蔔文所要論述的商代晚期青銅器銘文中的所謂“複合氏名”即顯示了此種多層次的氏的存在形式。多層次的氏組織随着血緣關系與其作用範圍的減弱而漸漸不再盛行,漸向單層次發展。但較大的氏組織内仍包括若幹分支,隻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第四:女子不論出嫁與否,皆有同定的姓。但女子出嫁前與父同氏,出嫁後屬夫氏,所以可以夫氏為稱,但亦可以仍以父氏為稱。此從周代青銅器銘文資料可知,如:父為其女制媵器,在銘文中稱其女名為“夫氏加女姓”,如輔伯鼎銘。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稱其名為“夫氏加己姓”。夫為其婦制器,在器銘中稱婦名為“婦之父氏加婦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銘。可見出嫁女子在夫家并未完全失去自己的父氏。
姓與氏合而為一
秦漢以來,姓氏合而為一。《通志·氏族略》載,“秦滅六國,子孫該為民庶,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
自此以後,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種書面用語。而在不同場合,姓和氏的使用是有區别的。例如在社會人際交往中,不相識的人碰在一起,往往會禮節性地問:“請問貴姓?”答曰:“免貴姓×。”從未聽說有:請問“貴氏”的。在家譜、族譜的題名上卻是《×氏家譜》、《×氏族譜》,也從未見過《×姓家譜》、《×姓族譜》的。為什麼會有這種區别呢?大概在口語中問“貴氏”犯忌,因“氏”與“死”同音。“氏”在遠古時代是男子的标識符号,家譜、族譜是紀錄某一姓氏男姓家族成員的血緣關系的圖冊,所以家譜、族譜的題名用某氏。
百家姓的排名隻是名義上的,雖然有字面上的這麼多姓。因為某些姓氏雖然在字面上不同,實際上部分姓是從某姓衍生出來的,比如姚姓,據2005年在湖南零陵召開的全球華人公祭舜帝大會上的最新統計,由姚姓衍生出的姓氏達60個之多,如陳、王、胡、孫、虞、田、袁、車、陸等姓氏,流布于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五帝之一的舜,其後子孫以姚為氏,稱為姚氏。因舜帝居姚地(河南濮陽),有子孫以姚為姓,稱為姚氏。舜在當帝之前,有搬到妫河邊居住,他們的子孫有留在妫河邊居住的,便以妫為姓。舜帝登帝位後,仁德榮耀,有子孫以帝名舜為姓,禹封皇舜長子商均于虞,至始祖四十三世孫妫滿封于陳,官拜陶正,谥胡公,其子孫或以國号陳稱姓,或以官号改稱陶唐氏,或以谥号胡稱姓,或以尊諱滿稱姓,演變至漢朝,姚氏衍生出:妫、舜、虞、陳、胡、田、袁、王、孫、陸、車等六十種,繁姓同根,異氏同源,是一家親。在中華姓氏中,妫、陳、田、姚、胡五姓同根同源,其血緣先祖同為舜帝姚氏。鄭樵《通志·氏族略》言:"虞有二姓,曰姚曰妫。因姚墟之生而姓姚,因妫水之居而姓妫。"因而史稱妫、陳、田、姚、胡為"妫汭五姓"。
現狀
中國姓氏文化源遠流長,特别是漢族姓氏,每一種姓都包含其獨特的、豐富的文化内涵。而且每一種姓都有其代表人物,沒有貧、高、低、富、貴、賤之分。如祖逖、王莽、張衡、趙匡胤、謝安、文天祥、史可法、衛青、左宗棠、孫中山、毛澤東、鄧小平、彭德懷、袁隆平、葉劍英、雷鋒、黃繼光、習近平、胡錦濤、江澤民、朱镕基、溫家寶等都是中國民族的一員。宋朝、明朝和當代三個曆史時期的姓氏分布反映了三個重要的現象:第一,中國人姓氏在曆史上傳遞是延續的和穩定的。它揭示了在曆史的進程中,中國人姓氏所表現的血緣文化的痕迹與生命遺傳物質,尤其是父系遺傳物質的進化具有基本相同的和行的表現。第二,中國人曆來有同姓聚居和聯宗修譜的習俗,而且婚姻半徑很小,婚娶地域相對固定,這樣形成了同姓人群的分布。中國人姓氏的分布實際上主要反映了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中國人的姓氏或同姓人群存在兩種狀态,大姓和小姓,或稱為常見姓氏和非常見姓氏。僅占總姓氏量不足5%的常見100個姓氏已集中了85%以上的人口,而占總姓氏量95%以上的非常見姓氏僅代表不足15%的人口。常見100個姓氏的分布是反映各地區人群的遺傳組成的主要因素,它們決定着中國曆史上人口遷移的規模和地域人群間的親緣關系的程度。而非常見姓氏人群更為表現其地域特色和相對高程度隔離的現象。第三,人群的遷移的主要方向反映了中國人遺傳基因的流動方向。因此,中國人姓氏和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的研究有可能成為探讨中國人起源,尤其是父系遺傳物質進化的一條新的重要途徑。
中國姓氏文化曆經了五千年始終延續和發展着。姓氏一直是代表中國傳統的宗族觀念的主要的外在表現形式,以一種血緣文化的特殊形式記錄了中華民族的形成,在中華民族文化的同化和國家統一上曾起過獨特的民族凝聚力的作用。曆史悠久的姓氏文化和傳統獨特的中國譜牒學,不但在社會科學中得到了發展,而且在生命科學中也得到了重視和應用,并已經形成了中國資源特色的跨學科的研究領域——中國姓氏群體遺傳學。通過各種姓氏在不同人群中分布,來探讨人群的遺傳結構、不同群體間的親緣關系、以及人群遷移等。
全國最大的三個姓氏是王、李、張,分别占總人口的7.9%、7.4%和7.1%。三大姓氏的總人口達到2.7億,為世界上最大的三個同姓人群。這是根據國家統計局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抽樣資料,依據各地人口的比例等距離抽樣,嚴格按照統計學原理獲得這一全國性姓氏數據的。
當代中國100個常見姓氏中,集中了全國人口的87%。其中,占全國人口1%以上的姓氏有19個,分别為:王、李、張、劉、陳、楊、趙、黃、周、吳、徐、孫、胡、朱、高、林、何、郭和馬。曆史上,中國大約有一半的人口一直集中在這19個同姓人群中。
此外,中國的同姓人群在地區分布上也是不均衡的。在北方地區,以王姓為第一大姓,約占人口的9.9%,其次為李、張、劉;在南方地區,則以陳姓為第一大姓,大約占人口的10.6%,其次為李、黃、林、張;在南北過渡型的長江流域地區,第一大姓為李,大約占人口的7%,其次為王、張、陳、劉。
中國每一個省區中,都有一些出現頻率比其它省區高得多的姓。如廣東的梁和羅姓,廣西的梁和陸姓,福建的鄭姓,台灣的蔡姓,安徽的汪姓,江蘇的徐和朱姓,浙江的毛和沈姓,江西的胡和廖姓,湖北的胡姓,湖南的譚姓,四川的何和鄧姓,貴州的吳姓,雲南的楊姓,西南的寸姓,河南的程姓,甘肅的高姓,甯夏的萬姓,陝西的薛姓,青海的鮑姓,新疆的馬姓,山東的孔姓,山西的董和郭姓,内蒙古的潘姓,東北三省的于姓。
2015年中國最新名義姓氏人口數目的排名,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計,列出了前100名。1王2李3張4劉5陳6楊7趙8黃9周10吳11徐12孫13胡14朱15高16林17何18郭19馬20羅21梁22宋23鄭24謝25韓26唐27馮28于29董30蕭31程32柴33袁34鄧35許36傅37沈38曾39彭40呂41蘇42盧43蔣44蔡45賈46丁47魏48薛49葉50閻51餘52潘53杜54戴55夏56鐘57汪58田59任60姜61範62方63石64姚65譚66廖67鄒68熊69金70陸71郝72孔73白74崔75康76毛77邱78秦79江80史81顧82侯83邵84孟85龍86萬87段88曹89錢90湯91尹92黎93易94常95武96喬97賀98賴99龔100文倒數三位為:難(讀去聲,倒數第一),死(倒數第二),“嶽”字上下颠倒(音同“亞”,倒數第三)
命名方式
以姓為氏
姓作為氏族公社時期氏族部落的标志符号而産生,其後人有的便直接承襲為氏。母系氏族社會以母親為姓,所以那時許多姓都是女字旁。如姬、姜、姒、姚等。
以國名為氏
如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齊、魯、晉、宋、鄭、吳、越、秦、楚、衛、韓、趙、魏、燕、陳、蔡、曹、胡、許等,皆成為常見姓。
以邑名為氏
邑即采邑,是帝王及各諸侯國國君分予同姓或異姓卿大夫的封地。其後代或生活在這些采邑中的人有的便繼之為氏。如周武王時封司寇岔生采邑于蘇(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岔生後代便姓蘇。據統計,以邑為氏的姓氏近200個。如尹、魏、韓等。
以鄉亭之名為氏
這類情況不多,現在常見姓有裴、陸、閻、郝、歐陽等。
以居住地為姓
傳說上古時代虞舜出于姚墟,便以姚為姓。春秋時代齊國公族大夫分别住在東郭、南郭、西郭、北郭,便以東郭、南郭等為姓。鄭大夫住在西門,便以西門為姓。魯莊公子遂住魯東門,稱東門遂,是以東門為氏。這類姓氏中,複姓較多,一般都帶邱、門、鄉、闾、裡、野、官等字,表示不同環境的居住地點。
以先人的字為氏
出自此條的姓氏很多,據統計有五六百個,其中複姓近200個。如周平王的庶子字林開,其後代以林姓傳世。宋戴公之子公子充石,字皇父,其孫以祖父字為氏,漢代時改皇父為皇甫。其他如高、刁、公、施等。
以兄弟次第為氏
一家一族,按兄弟順序排行取姓,如老大曰伯或孟,老二曰仲,老三曰叔,老四曰季等。後代相沿為氏,表示在宗族中的順序。但也有例外。魯莊公之弟莊父、排行老二,本為仲氏、仲孫氏,因他有弑君之罪,後代便改姓孟,或姓孟孫。
官職為氏
古代有五官,即: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他們的後代都以這些官職為姓。貴族及其子孫以其官名為氏。晉國的林父為步兵組織三行裡中行的軍帥,稱中行桓子,其子荀偃稱中行偃,以中行為氏;宋國執政卿樂喜(子罕)稱司城子罕,其孫樂祁(子梁)稱司城氏,是以司城為氏。一些以官職為姓的姓氏,單從字義上看,也可以分辨出來,如籍、谏、庫、倉、軍、廚等。
以職業為氏
如巫、蔔、陶、匠、屠等。
少數民族漢化
古代少數民族與漢族大融合,借用漢字單字為氏。如拓跋氏改為元氏、叱盧氏改為祝、關爾佳氏改為關等。有些姓則是民族語言的譯音。如匈奴首領單于的子孫就有不少姓單于。
以谥号為氏,如戴、召等。
改姓,如唐朝賜給立有大功的大臣們以李姓,明朝賜以朱姓。漢文帝名劉恒,凡恒姓因避諱改為常氏;漢明帝諱“莊”字,凡姓莊的都改姓嚴。
文化保護
2019年11月7日,首屆中華姓氏申遺大會7日在福州舉行,來自海内外姓氏文化專家和姓氏組織代表共兩百餘人與會,共同倡導傳承和保護中華姓氏文化,推動中華姓氏申報“世界記憶遺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