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概述
丹毒好發于下肢和面部,蔓延很快,很少有組織壞死,有反複發作的傾向。局部表現為片狀紅疹,顔色鮮紅,中間較淡,邊緣清楚并稍隆起。手指按壓可使紅色消退,手指離開後,紅色可迅速恢複。紅腫向四周蔓延時,中央的紅色消退、脫屑,顔色轉為棕黃。足癬或絲蟲感染可引起下肢丹毒的反複發作。
有時可引起皮下淋巴管阻塞、增生而形成橡皮腿。并可伴有局部淋巴結腫大。建議中醫中藥外敷治療。中醫傳統外科膏藥内加生肌丹帖敷可以活血化瘀、提毒外出、祛腐生肌、清熱解毒;清除壞死組織,殺菌消炎。迅速改善創面周圍組織的微循環,增快局部血流,促進殘存上皮細胞組織快速生長。
對疔、癰、疽、疖、丹毒,蜂窩織炎,各種化膿潰爛等疾病療效奇特,不打針不吃藥不手術其療效高、無副作用。丹毒的好發部位為下肢和面部,疾病初期往往有怕冷、發熱、關節酸痛、頭痛、納呆等全身症狀。随後出現皮膚片狀紅疹,迅速蔓延成鮮紅色一片,稍高出皮膚,邊界清楚,與正常皮膚有明顯的界限,紅腫區有時可發生水泡。局部有燒灼樣痛,有時并可導緻淋巴水腫,甚至發展為象皮腫。
臨床表現
發病前有全身不适、寒戰、惡心等症狀,繼而局部出現邊界的水腫性鮮紅斑,迅速向四周擴大,皮損表面可出現水疱,自覺灼熱疼痛,可伴發淋巴管炎及淋巴結炎,多見于顔面及小腿部,面部損害發病前常存鼻前庭炎或外耳道炎,小腿損害常與腳癬有關。并常有複發傾向,複發時症狀往往較輕。嬰兒多見于腹部,臍部感染有關。愈後遺留有色素沉着。需與接觸性皮炎、蜂窩織炎鑒别。丹毒多發部位是面部和下肢;起病急,常有寒戰、高熱、頭痛等全身症狀。白細胞增高。
局部出現腫狀紅疹,色呈玫瑰,形态不規則,與正常組織分界清楚,略隆起,時有水泡,壓可褪色,有燒灼感,炎症向四周擴散,中心部逐漸褪色呈棕黃色,有落屑。區域淋巴結腫大,伴疼痛及壓痛。
研究檢查
傷口及破損處的拭子革蘭染色和細菌培養;血抗鍊和血白細胞;下肢丹毒應行足趾間皮屑真菌學檢查;面部丹毒應行鼻旁窦放射線檢查。
疾病治療
1.系統治療:首選青黴素,療程10~14天。對青黴素過敏者可選用大環内酯類抗菌藥物。複發性丹毒患者在淋巴管炎的活動期間,大劑量抗菌藥物治療有效,但需要繼續以間歇性小劑量維持較長時間以取得完全效果。
2.局部治療:皮損表面可外用各種抗菌藥物。加壓治療可減輕淋巴水腫,有助于預防複發。可輔以物理療法,如窄波紫外線照射等。
3.外科療法:對以上治療方案無效的持續性硬性水腫,可推薦用整形外科治療。
疾病預防
應積極尋找可導緻緻病菌進入的皮膚病變如濕疹的搔抓、破損或外傷,一旦發現這些皮膚病變應積極治療。最常見、易被忽視而未予治療的易感因素是足癬,可成為細菌進入皮膚的門戶。囑患者勿挖鼻。
治療
治療原則:積極抗菌,早期、足量有效的抗生素治療
一、全身治療:抗生素治療,首選青黴素,480-800萬單位/日靜點,過敏者可用紅黴素。
二、積極治療局部病竈如足癬、鼻炎等,下肢應擡高患肢。
三、支持療法,對症處理。
四、局部治療:呋喃西林液濕敷,外用抗菌素類軟膏:如百多邦軟膏等
五、物理療法:紫外照射、音頻電療、超短波、紅外線等
丹毒雖以“毒”命名,卻并不是病毒感染引起的,而是由細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化膿性真皮炎症。其病原菌是A族乙型溶血性鍊球菌,多由皮膚或粘膜破傷而侵入,但亦可由血行感染。本病可在原部位反複發作,稱複發性丹毒。患病日久,可引起慢性淋巴水腫。發生在小腿的慢性淋巴水腫,亦稱象皮腿。
丹毒的典型病理變化是真皮高度水腫,血管及淋巴管擴張,真皮中有廣泛的膿性白細胞浸潤,可深達皮下組織。根據典型的臨床表現及血中白細胞增高,可診斷為丹毒。但應與接觸性皮炎、蜂窩織炎鑒别。接觸性皮炎有接觸外界刺激物的病史,無全身症狀,有瘙癢;蜂窩織炎為境界不清的彌漫性浸潤潮紅,顯着凹陷性水腫,不軟化破潰,愈後結疤。
丹毒患者應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并适當隔離。如病在下肢,則應卧床,擡高患肢。藥物治療以青黴素為首選,口服或靜脈滴注。對青黴素過敏者可口服紅黴素或磺胺類藥物。局部可外塗20%-30%魚石脂軟膏,或用0.1%雷夫奴爾溶液濕敷。根治足癬可預防下肢丹毒,預防面部丹毒應避免和糾正挖鼻習慣。
丹毒患者應卧床休息,避免勞累,下肢丹毒可用枕頭将小腿墊高35度—45度角;頭面部丹毒的病人可取半卧位。飲食宜清淡,不宜刺激性食物,鼓勵病人多飲水。發熱者可給予酒精擦浴或退燒藥;皮膚感到瘙癢時,應避免抓破,造成再次感染。藥物方面以抗菌素為主,首選青黴素,其次為慶大黴素、紅黴素、四環素或磺胺類藥物。值得注意的是,應在全身和局部症狀消失3~5天才能停用抗菌素,以免丹毒複發。
局部可以用50%的硫酸鎂濕熱敷,或試用鉛洗劑與酒精各一半配成的溶液濕敷。丹毒的出現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患有丹毒的病人很痛苦,應該被人們重視,在生活中應該對丹毒晶警惕,一旦發現類似症狀應該立即去醫院檢查,盡早治療,在治療中應考慮中醫中藥治療,針對自己的病情選擇合适的治療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