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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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
又名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成立于1997年,由美國非盈利環境經濟組織CERES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發起,總部位于荷蘭阿姆斯特丹。
  • 中文名:
  • 外文名:GRI
  • 别名:
  • 中文名稱: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 成立:1997年
  • 國家:美國

簡介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成立于1997年,由美國非盈利環境經濟組織CERES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發起的.秘書處設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會GRI的報告框架旨在提供一個普遍為人們所接受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框架。它作為彙報一個機構的經濟、環境及社會績效之用。所有機構,不論規模,行業與地點,皆可使用。GRI框架顧及各行各業的實際需要,包括小企業以及大機構等。

報告框架

在GRI-G3第3代報告框架裡,它界定了報告内容,質量及界限.比如各種注意事項,指标,項目等,也涵蓋了企業的價值觀,政策,營運管理系統,目标等内容。

除此以外,作為一個報告标準,企業能根據GRI的指南來披露

戰略及概況,管理方針,績效指标;

經濟績效

(例:機構活動因氣候變化而引起的财務負擔及其它風險,福利計劃的賠償界限,直接經濟價值,市場占有,間接經濟印象等);

環境績效

(例:能源,水,生物多樣性,排放物,污水,産品及服務,運輸等);

勞工措施及合理工作績效(例:雇用,勞資關系,職業健康與安全,培訓與教育,多元化等);

人權績效

(例:投資與采購措施,非歧視,童工,強制勞動等);

社區

(例:賄賂,公共政策,遵守法規,反競争行為等);

産品責任

(例:客戶健康與安全,客戶私隐權,産品及服務标簽等)

GRI是企業社會人踐行結果,良好的推動了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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