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家統計局設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編寫暨命題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的編寫和命題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人事司負責。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考試堅持客觀、公正、規範的原則,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用書、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标準。統計師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設在每年10月的第三個星期日,分在兩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統計師考試報名、繳費、現場資格确認及準考證打印皆由各地人事考試中心或統計局組織進行。考試成績及合格标準都在國家統計局網站查詢
統計師考試設統計專業初級資格、統計專業中級資格和統計專業高級三個級别。
現在企業、事業、國家機關和團體單位統計崗位上工作并符合國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級别的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國家統計局用印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内有效。統計專業技術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挂鈎。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條件決定獲得統計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職務和工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