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

信用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産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适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并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中文名:農村信用合作社 外文名: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别名: 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 批準設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構性質:銀行類金融機構

機構特點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n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并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n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于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産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随着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别。n3、由于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産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簡介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産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适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并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改革後的農村信用社主要有以下3種模式:1、農村信用社。2、農村商業銀行。3、農村合作銀行。 

各省農村信用社入股組建了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實現了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之間的通存通兌業務,并開通銀行卡,加入中國人民銀行的現代化支付系統,實現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 

信用社與社會共存.信用社改革由省政府管理,那麼它和政府一起為社會的發展發揮它的職能作用.現在農村的經濟主要是靠信用社的支持,長久的合作關系,信用社占天時、地利、人和。外資銀行不可能在農村這片土地上發展。農村信用社的軟件和硬件都以具備與四大國有銀行及各大商業銀行競争,存款總額繼農行、工行、建行之後突破3萬億元。 

信用社開通了通存通兌業務,和以前的單一支取方式要方便很多,人員也在不斷優化。.

信用社與銀行

相同點:

都屬于金融機構。辦理存、貸款業務和資金結算業務。

不同點:

1、信用社業務範圍一般是向農村、城鎮人口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品種如“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存貸款業務。銀行一般是向大集鎮及縣城以上人口提供理财服務的,品種較為豐富。 

2、信用社是以縣級聯社為一個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在縣級以下設立分支機構;銀行是有許多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非獨立核算的營業單位,一般是二級法人單位。

2010信用社貸款利率

2010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

各項貸款單位:%

六個月5.10

一 年5.56

一至三年5.60

三至五年5.96

五年以上6.14

信用社浮動利率

貸款機構可以在央行制定的基準利率基礎上有一定的浮動。信用社貸款利率[1]浮動範圍比銀行更大,

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範圍為0.9~2.0。

貸款人條件

1、社團貸款及其借款人的條件:n(1)借款人是社團貸款牽頭社的入股社員,在該社開立了存款賬戶。n(2)貸款用途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規定,生産經營正常,經營業績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n(3)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n(4)能夠提供有效的保證或動産、不動産、權益抵(質)押。n(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n2、貸審會會議對貸款進行審議的主要内容:n(1)貸款是否合規合法,是否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信貸政策。n(2)貸款定價及其帶來的綜合效益。n(3)貸款的風險和防範措施。n(4)根據貸款項目情況,需審議的其他内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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