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48年8月大韓民國成立,建都漢城(于2005年更名為首爾),建國不久便經曆朝鮮戰争,戰時漢城一度被中國志願軍攻占。戰後韓國經濟不斷發展,首爾作為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到2000年左右,首都圈(包括首爾、仁川及其他周邊衛星城鎮)面積近2000平方公裡,人口增長至2200萬。
按照老百姓的說法,搬一次家得折騰半年。一家一戶的搬遷尚且如此費力,更何況一座城市,特别是一個囊括了府院各部大小機關的國之都城了。但即便是這等的勞民傷财千辛萬苦,仍然有不少國家的首都已經、正在、或者規劃着搬遷。200多年裡,全世界相繼有1/3的國家遷了都,這些現象的背後隐藏着近現代首都在發展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目的
韓國希望通過遷都到中部地區,利用新首都的發展輻射周邊的作用,帶動中南部地區的發展,最後達到全國各地區均衡發展的目的。此外,将行政權力(新首都)和經濟首都(首爾)分離,可以減少對首爾的過分依賴。為此韓國國會通過了《地方分權特别法》和《國家均衡發展特别法》,旨在配合行政首都遷移,解決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和協調,促進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