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煙品焦油含量指香煙中焦油的含量,用毫克/支表示。焦油是卷煙在吸燃過程中熱分解的産物,是由多種烴類及烴的氧化物、硫化物和氮化物等組成的複雜化合物,它和煙堿、水分共同組成煙氣中可吸入總粒相物,也就是說煙氣中除煙堿和水之外,其餘成份統稱焦油。
一般認為卷煙煙氣中的有害成分主要集中在焦油中。據美籍華裔煙草專家左天覺博士的研究:煙氣焦油中99.4%的物質無害,隻有0.6%是有害的,其中0.2%是癌症的誘發物質,0.4%是癌症的促進物質。因此,香煙中含有的焦油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重點有害物質,降低卷煙煙氣中的焦油含量成為國際公認的控煙措施之一。
産生物質
煙草本身隻含有微量的多環芳烴,而煙草中的焦油會在吸煙過程中産生大量多環芳烴。它的生成、富集、增值量與煙的局部點燃溫度有密切關系,在吸煙時,紙煙點燃局部溫度可達600—900℃,在吸煙的當時,熾紅部位溫度可達980—1050℃,在兩次吸煙之間的間歇期,溫度約下降100—150℃。
在吸煙過程中,除了紙煙的外層部分外,基本上都是供氧不足條件下燃燒的,不僅産生大量的一氧化碳,而且随着焦化溫度的升高,生成多環芳烴的種類增多,如苯、荼、芘、酚等緻癌物,多在700—900℃生成,而苯酚類和富馬酸等促癌物,則在500—700℃低溫度條件下生成。因此,煙品焦油中多環芳烴的含量,無論在種類和數量上都比煙草本身的含量要多得多。
生成量
吸煙過程中生成的煙焦油,約為原煙草重量的1~6‰,煙焦油的産量與吸煙的頻率有一定的關系。單位時間内吸的次數越多,焦油的生成量就越多。每分鐘吸3口煙生成的焦油量幾乎比每分鐘吸1口煙多1倍。焦油的生成量也與紙煙長度有關,這是可以想像到的,因為煙草點燃處,生成的煙焦油煙霧,通過紙煙未燃燒部位時,其中一部分被煙草所吸附。當點燃處越來越接近末端時,生成的焦油幾乎大部分都進入到吸煙者呼吸道中,一支卷煙的前半截與後半截生成的焦油量之比約為1∶1.4,雪茄煙,鬥煙和水煙的焦油生成量都比紙煙少。
吸煙過程中生成的煙焦油,随煙流進入吸煙者的呼吸道,被呼吸道吸收的量與吸煙習慣有極密切關系。在一次深吸煙中(猛吸一口),約有90%以上的氣溶膠微粒被帶到肺中;如在吸煙後屏氣5秒中,可有82%的微粒被滞留在肺中;屏氣30秒鐘,滞留率可高達93%。
安全标準
一般意義上降焦指降低卷煙煙氣中焦油的含量,以提高吸煙的安全性。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越來越多的國家通過了規定香煙中焦油和尼古丁量的嚴格法律。
含量劃分
國際一般規定,香煙焦油含量低于14毫克/支為低焦油含量,15到21毫克/支為中等焦油含量,22毫克/支以上為高焦油含量。
中國目前任在實行的國家标準:焦油含量小于等于10毫克/支屬于低焦油含量,11至15毫克/支屬于中焦油含量,15毫克/支以上屬于高焦油含量。
焦油允差範圍為:小于等于4毫克卷煙的焦油允差範圍為小于等于1.0毫克,5至9毫克卷煙的焦油允差範圍為小于等于2.0毫克,大于等于11毫克卷煙的焦油允差範圍為小于等于2.5毫克。
安全煙标準
截至2012年,國際上公認含焦油含量在15毫克/支以下為安全煙。在具體标準上,各國規定略有不同:
中國:2013年1月起卷煙焦油含量不超過11毫克/支。
美國:1990年卷煙平均焦油量為12.5毫克,21世紀初降為12毫克;
歐盟:自2004年起卷煙盒标焦油量不得高于10毫克/支;
日本:卷煙的平均焦油量下降到8毫克/支左右;
韓國:上市銷售的卷煙焦油含量必須在7毫克以下,7毫克以上的禁止銷售。
降焦途徑
企業
企業在卷煙産品形成的各環節進行降焦減害。在煙葉生産環節,通過選擇育種、雜交育種、雜種優勢利用、誘變育種、利用生物技術育種以及科學的栽培技術、植保技術和調制技術,努力培育生産出“一高二低”的煙葉品種。
技術
在卷煙生産環節充分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從配方設計、加工工藝等方面入手,降低卷煙産品的焦油量,積極研究、開發和推廣降焦減害綜合技術,如物理或化學作用類添加劑技術、中草藥添加劑技術、納米材料技術、混合型卷煙生産技術、膨脹煙(梗)絲技術、煙葉生産新技術等。
政策
煙草科研部門強化基礎性研究,開展對卷煙、煙葉、煙氣“三項基礎分析”的研究工作;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卷煙安全性的研究,加強對卷煙煙氣中主要有害成分分析方法和标準的研究,建立卷煙煙氣毒理學安全性評價體系。
争議
焦油含量标注并不絕對準确
煙氣中的焦油含量是個動态變量,它與卷煙産品的原料、加工方法、保管條件和吸食方法有着密切的關系。卷煙産品水分過大、卷制過硬、過濾嘴的質量水平不高等原因,都可以增加吸食過程中煙氣的焦油量。同樣一支煙,在不同的條件下焦油含量區别很大;吸食的深度和口數不同、因保管不當使卷煙産品的水分增加或者減少、自然環境的變化、吸煙愛好者的身體狀況等因素都會直接影響到焦油含量的高低。僅僅靠觀察卷煙産品包裝上面的焦油含量的标注,而不改變卷煙的吸食方法,起不到減少吸煙危害的目的。
低焦油香煙不能減少患肺癌風險
有的煙民卻認為,改吸低焦油含量的香煙可降低患肺癌的風險。吸低焦油香煙根本不能減少肺癌發生的危險。因為,煙盒上标明的焦油和尼古丁含量可能和實際吸入量并不一緻,吸入量的多少與吸入煙霧的深淺、保持時間的長短、吸煙量的多少有關。
由于煙民改吸低焦油煙草,吸煙支數的增加和吸煙力度的加深也是導緻低焦油煙草危害健康的重要原因。美國癌症協會曾做過一項調查:年齡在30~36歲的36.4萬名男性和57.6萬名女性,吸中等焦油含量香煙和低焦油含量香煙,死于肺癌的比例沒有明顯差異。
中國控煙狀況
1980年中國卷煙曾達到28.2毫克/支;
20世紀80年代後期,中國首次制定焦油含量國家标準:15-25mg/支是中焦油含量,25mg/支以上是高焦油含量,15mg/支以下就算低焦油含量。
2001年中國卷煙焦油含量标準是17毫克/支;2003年檢測531個牌号的卷煙,焦油加權平均值為14.3毫克/支,烤煙型14.4毫克/支,外香型15.6毫克/支,混合型11.9毫克/支,個别名優産品焦油含量降至10毫克/支以下。
2003年11月10日,作為全球最大的煙草消費市場和全球最大的煙草生産國,中國加入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承諾在2005年中國生産卷煙的平均焦油含量降低到12毫克/支。
2004年7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總局實施規定,盒标焦油量在15毫克/支以上的卷煙不允許在國内市場上銷售,2004年7月1日以後生産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5毫克/支的卷煙,在卷煙産品質量監督檢查中,被判為不合格産品。
2011年中國的煙品焦油含量調整為12毫克/支。
2012年4月,中國煙品焦油含量調整為11毫克/支,并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生産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煙産品不得在境内市場銷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煙産品不得進口,在卷煙産品質量監督檢查中,2013年1月1日以後生産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煙,将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
2015年1月1日起,中國将進一步縮至不超過10毫克/支;卷煙危害性指數2012年要降至9.5以下,2015年則要降至9.0以下;重點骨幹品牌都要有3個以上規格焦油量在6毫克/支以下,同時儲備一批焦油量在3毫克/支以下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