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法

三表法

唯物主義的科學歸納
三表法出自《墨子•非命上》,是科學歸納法的首要步驟:本質或具有表,差異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程度表或比較表。三表法中的第一表,“本之于古者聖王之事”;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實”;第三表“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表法的出發點是唯物主義的,主張根據前人的間接經驗、群衆的直接經驗和實際效果來判斷是非,在認識發展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1]
    中文名: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名稱:三表法 拼音:sān biǎo fǎ 出處:《墨子·非命》 釋義:判斷是非真假标準 定義:立言準則 提出者:墨子

詞語出處

《墨子•非命上》:“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聖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于何用之?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所謂“本之”,主要是根據前人的經驗教訓,其依據是求之于古代的典籍;所謂“原之”,是“訴諸百姓耳目之實”,也就是從普通百姓的感覺經驗中尋求立論的根據。

“本之”是間接經驗,“原之”是直接經驗,都是屬于歸納法的範圍。所謂“用之”,是将言論應用于實際政治,看其是否符合國家百姓人民的利益,來判斷真假和決定取舍。

内容介紹

第一表,“本之于古者聖王之事”;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實”;第三表,“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表法的出發點是唯物主義的,主張根據前人的間接經驗、群衆的直接經驗和實際效果來判斷是非,在認識發展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他過分誇大了感覺的作用,忽視了理性認識的重要性,因而不能分辨古書記載和衆人見聞的真僞,也不能區别不同階級對事物的不同态度,在實際運用中不能不陷入經驗論的錯誤。

這裡,第三表實際上是解答“為何思”的問題的,對此,墨子的回答是:為“刑政”之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而思。第一表、第二表則是解答“怎麼思”的問題的,墨子的回答是:思必有所本,必有所原,即思想一定要有根據,思維一定要合乎邏輯。所謂“古者聖王之事”和“百姓耳目之實”,便是墨子為人的思維所确定的兩個邏輯前提,凡離開這兩個前提而進行的思維,即被視為不合邏輯的思維,是無效思維。後期墨家繼承和發展了墨子的學術思想,更圍繞“思是什麼”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探讨,認為思維(“慮”)是主體憑借其認識能力而向外的一種求知活動,而要獲得知識,則必“以五路知”,并依靠“心”(思維器官)對由“五路”(感覺器官)所獲得的經驗知識進行考察、辨别、推理,方能形成深切著明的理性認識。後期墨家還按其來源将知識區分為“親知”(直接經驗知識)、“聞知”(間接經驗知識)和“說知”(由推理得來的知識)三類。

科學歸納

培根在他的《新工具》第二卷詳細地闡述了他的“科學歸納法”,這種方法的目的就是從若幹個别事例中發現普遍的因果規律。科學歸納法的首要步驟就是三表:a.“本質或具有表”,b.“差異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c.“程度表”或“比較表”。19世紀英國邏輯學家穆勒據此提出一種系統地尋求事物因果聯系的“穆勒五法”:a.求同法(契合法),b.求異法,c.同異并用法,d.剩餘法,e.共變法。

積極意義

“三表法”的确立有積極意義,但依同樣的标準,他也論證了鬼神存在的正确。因為古籍中有鬼神的記載,百姓中有鬼神的傳聞,而他認為鬼神的威懾有益于國家治理和人民安定。

墨子強調“心”,對“五官”得來的見聞之知的辨析察識。“慮,求也。”(《經上》)人有在感覺基礎之上的認識能力。“智,明也。”(《經上》)“智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經說上》)他承認認識是不斷深化的。智的古字從“心”,表示思慮的作用。“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辨也”。(《經上》)分析察知屬理性認識活動,可以鑒别衆人耳目聞見的真僞,滌除虛妄,使認識上升到理性階段。這是對“三表法”的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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