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性質
乙二醇單丁醚無色易燃液體,具有中等程度醚味,低毒。可溶于水和醇,與石油烴具有高的稀釋。比重0.9019(20/4℃);粘度6.42豪帕·秒(20℃)。蒸氣壓97.33帕(20℃)。閃點60℃(閉式),74℃。能以任意比例與丙酮、苯、四氯化碳、乙醇、正庚烷和水混溶。
質量指标
外觀無色透明液體,無可見機沸程(餾出量95%時>/169~172℃
械雜質遊離酸(以醋酸計)≤0.01%
乙二醇單丁醚的質≥99.5%不揮發物≤O.005%
量分數水分≤0.03%
用途
是優良的溶劑。也是優良的表面活性劑,可清除金屬、織物、玻璃、塑料等表面的油垢。廣泛用于油漆、油墨、皮革、印染、醫藥、電子工業。用作硝酸纖維素、噴漆、快幹漆、清漆的溶劑,用作油漆、油墨的溶劑及染料分散劑的原料。
1.用作油漆、油墨的溶劑、金屬清洗劑組分及染料分散劑的原料
2.主要用作硝酸纖維素、噴漆、快幹漆、清漆、搪瓷和脫漆劑的溶劑。還可作纖維潤濕劑、農藥分散劑、樹脂增塑劑、有機合成中間體。測定鐵和钼的試劑。改進乳化性能和将礦物油溶解在皂液中的輔助溶劑。
3.用作測定鐵和钼的試劑及溶劑,也用于分離硝酸鹽中的鈣和锶。
制備來源
由環氧乙烷與正丁醇作用而得。丁醇與三氟化硼-乙醚絡合物混合,再于25~30°C通入環氧乙烷并升溫至80°C進行反應。反應後回收多餘丁醇、用堿中和、蒸餾、分餾,得乙二醇單丁醚成品。
應急處理
操作
1.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操作并采最小量使用。
2.盡可能使用防火的容器。
3.處置時遠離熱源或火花。
4.穿戴适當的防護裝備,避免接觸到皮膚及眼睛。
5.遠離火花、熱源及一般作業區。
6.使用不會産生火花的排氣機和電器設備。
7.不用時容器應蓋好,置于接地之防火櫃内:
儲存
1.貯存于密閉且接地的容器内置于陰涼且通風良好的地方。
2.最好貯存于經認可之之安全容器内。
3.儲存與操作區域使用耐溶劑材質材料。
消防措施
危害性
危險性類别:6.1(毒性物質)
侵入途徑:吸入、皮膚接觸、眼睛接觸及食入
健康危害:吸入可能緻命。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高濃度可能造成頭痛、惡心等。極高濃度可能造成意識喪失甚至死亡。動物實驗中,可能損害生殖系統。
消防
危險特性:蒸氣及液體可燃,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1.蒸氣會蓄積在低窪處。2.火場中的密閉容器加熱可能破裂。
滅火方法:适用滅火劑:二氧化碳、化學幹粉、酒精泡沫。
特殊滅火程序:
1.噴水霧可冷卻此物質之溫度,使其低于閃火點。
2.安全安全情況下将容器搬離火場。
3.若洩漏物未點燃,可用水霧驅散蒸氣。
4.儲槽區之大型火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若不可行則盡可能徹離火場并允許火燒完。
5.遠離儲槽兩端。
6.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着火而變色時立即撤離。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配戴A級氣密式化學防護衣及空氣呼吸器(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盡速以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患部20分鐘以上。沖洗時脫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如表帶、皮帶)。立即就醫。須将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丢棄。經由皮膚吸收可達中毒量。
眼睛接觸
立即撐開眼皮,以緩和流動的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分鐘。立即就醫。
吸入
移除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予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複蘇術。立即就醫。
食入
切勿催吐或經口喂食任何東西,立即就醫。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應穿著C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吞食時,考慮洗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