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部隊

野戰部隊

陸軍各集團軍和海軍、空軍作戰部隊
野戰部隊,也稱野戰兵,野戰軍。是指陸軍各集團軍和海軍、空軍作戰部隊[1]。是相對于省軍區、軍分區及所屬的地方守備部隊而言的。通常分為步、坦、炮、空、偵、工、通、化八大兵種。注:在這八大兵種中,前四個為作戰兵種,後四個為作戰保障兵種。
    中文名:野戰部隊 外文名: 别名: 專指:海陸空集團軍、作戰部隊 職責:防守預備 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野戰部隊的分類兵種

步:即步兵,包括機械化步兵和徒步步兵;n坦:即坦克兵;n炮:即炮兵,包括各類地面炮兵、反坦克炮兵和裝備無座力炮和中小口徑迫擊炮的營屬炮兵;n空:即防空兵,包括高炮部隊和防空導彈部隊;n偵:即偵察兵,包括實施陣前或者敵後滲透偵察的武裝偵察兵,以及使用雷達等電子和光學偵察儀器進行偵察的技術偵察兵;n工:即工兵,包括地爆(主要負責布雷和各種爆破作業)、道橋(主要負責開辟急造軍路和架設各種渡橋)和築城(主要負責構築各種技術兵器掩體和指揮部)三個專業;n通:即通信兵,包括有線、無線、接力、載波、網絡等專業;n化:即防化兵,包括噴火、偵毒、洗消等專業。

與武警區别

武警的警用擒敵拳是一招制敵,因為對象是未确定的嫌疑人,如果出手過重照成傷害,将要承擔責任,野戰部隊也是一招制敵的捕俘拳,但是沒有多大顧忌,因為出手重導緻對方死亡,自己不但沒有責任還可能立功。

武警解放軍在入黨方面都差不多,根據部隊人數和黨組織情況按比例或需要發展黨員。但是野戰部隊特種部隊入黨相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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