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目的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是反映與居民生活有關的消費品及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的重要宏觀經濟指标,也是宏觀經濟分析與決策以及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指标。一般來說,CPI的高低直接影響着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出台與力度,如央行是否調息、是否調整存款準備金率等。同時,CPI的高低也間接影響資本市場(如股票市場、期貨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的變化。
編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目的,是了解全國各地價格變動的基本情況,分析研究價格變動對社會經濟和居民生活的影響,滿足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進行宏觀調控的需要,以及為國民經濟核算提供參考和依據,是國家對居民發放物價補貼的依據。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與就業形勢報告(非農)結合在一起,就成了金融市場上被仔細研究的另一個熱門的經濟指标,因為通貨膨脹影響着每一個人,它決定着消費者花費多少來購買商品和服務,左右着商業經營的成本,極大地破壞着個人或企業的投資,影響着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而且,對通貨膨脹的展望有助于設立勞動合同和制定政府的财政政策。
消費者物價指數測量的是随着時間的變化,包括200多種各式各樣的商品和服務零售價格的平均變化值。這200多種商品和服務被分為8個主要的類别。在計算消費者物價指數時,每一個類别都有一個能顯示其重要性的權數。這些權數是通過向成千上萬的家庭和個人,調查他們購買的産品和服務而确定的。權數每兩年修正一次,以使它們與人們改變了的偏好相符。
功能影響
基本功能
1、度量通貨膨脹(通貨緊縮)。CPI是度量通貨膨脹的一個重要指标。通貨膨脹是物價水平普遍而持續的上升。CPI的高低可以在一定水平上說明通貨膨脹的嚴重程度;
2、國民經濟核算。在國民經濟核算中,需要各種價格指數。如消費者價格指數(CPI)、生産者價格指數(PPI)以及GDP平減指數,對GDP進行核算,從而剔除價格因素的影響。
3、契約指數化調整。例如在薪資報酬談判中,因為雇員希望薪資(名義)增長能相等或高于CPI,希望名義薪資會随CPI的升高自動調整等。其調整之時機通常于通貨膨脹發生之後,幅度較實際通貨膨脹率為低。
4、反映貨币購買力變動:貨币購買力是指單位貨币能夠購買到的消費品和服務的數量。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貨币購買力則下降;反之則上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倒數就是貨币購買力指數。
5、反映對職工實際工資的影響: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提高意味着實際工資的減少,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下降意味着實際工資的提高。因此,可利用消費者物價指數将名義工資轉化為實際工資。
6、CPI對股市的影響:一般情況下,物價上漲,股價上漲;物價下跌,股價也下跌。
主要影響
CPI是一個滞後性的數據,但它往往是市場經濟活動與政府貨币政策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标。CPI穩定、就業充分及GDP增長往往是最重要的社會經濟目标。不過,從中國的現實情況來看,CPI的穩定及其重要性并不像發達國家所認為的那樣“有一定的權威性,市場的經濟活動會根據CPI的變化來調整”。
彙率影響
通貨膨脹對美元的影響不太明确。通常情況在一個健康的經濟擴張中,提高美元的利率能使美元更具吸引力。如果利率的上升主要來自通貨膨脹的上升,它将損害美元。更高的通貨膨脹率損害了外國人持有的美元投資的價值,因此CPI的持續上升對美元有負面影響。貨币交易者對其他細微差别也十分敏感。例如,外彙市場的交易者認為美聯儲已經迅速行動并靈活控制了通貨膨脹的壓力,美元可能将保持它的價值甚至升值。
衍生含義
核心CPI,指将受氣候和季節因素影響較大的産品價格剔除之後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截至2013年,我國對核心CPI尚未明确界定,美國是将燃料和食品價格剔除後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核心CPI。這種方法最早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戈登(Robert J.Gordon)于1975年提出的,其背景是美國在1974年-1975年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機的影響而出現了較大幅度的通貨膨脹,而當時消費價格的上漲主要是受食品價格和能源價格上漲的影響。當時有不少經濟學家認為美國發生的食品價格和能源價格上漲,主要是受供給因素的影響,受需求拉動的影響較小,因此提出了從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價格的變化來衡量價格水平變化的方法。
從1978年起,美國勞工統計局開始公布從消費價格指數和生産價格指數(PPI)中剔除食品和能源價格之後的上漲率。但是,就是在美國經濟學界,關于是否應該從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價格來判斷價格水平,至今仍然存在很大争論,反對者大有人在。
計算統計
統計範圍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務等8大類、 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确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 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8.8萬餘家價格調查點,包括商場(店)、超市、農貿市場、服務網點和互聯網電商等。
計算公式
CPI=(一組固定商品按當期價格計算的價值除以一組固定商品按基期價格計算的價值)×100%
統計方法
各省(區、市)調查總隊要在當地抽選調查市縣和價格調查點。目前我國調查地區樣本總數共有500多個市縣,采價點樣本8.8萬個,近4000名受過專業培訓的價格采集員從事價格收集工作。
一、調查市縣自主選定價格調查點
市縣要确定價格調查的商店、農貿市場和服務網點(統計術語稱之為調查點),調查點的确定方法如下:将所有調查網點分别以零售額和經營規模為标志,從高到低排隊;依據所需調查點數量進行等距抽樣,并結合大小兼顧及分布合理的原則抽選。
二、價格采集
各省(區、市)都有固定的價格調查人員和臨時調查員按統一規定進行價格收集工作。調查點确定以後,各市、縣價格調查人員就要按照規定時間對選定的商店、市場和服務網點的商品或服務價格,采用“三定”原則進行收集調查登記,“三定”原則即定點、定時、定人直接采價。定點,就是到已選定的調查點,即固定的調查商店和農貿市場,以保障價格資料來源的穩定性和可比性。定時,即在固定的日子和時間來采價,這是保證基期價格和報告期價格在時間上具有可比性,因為采集價格的時間不同,商品的價格也存在差異。這一點鮮活商品體現的最為明顯,比如鮮菜,通常是上午剛上市時價格高一些,晚上收市時價格則低一些。因此,在進行價格調查時,不但每個月的調查次數和日期應保持一緻,每次調查的時間也應相對固定。定人,就是在一定時期内由固定調查人員去調查,這是為了避免因調查人員的頻繁變動而引起的人為價格調查誤差,保持價格資料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可比性。同時各地也常常利用價格采集點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作為輔助性調查工具,同一規格品的價格必須同質可比,即産品性質基本相同可以進行比較;如果商品的挂牌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緻,應調查采集實際成交價格;對于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價格變動比較頻繁的商品(如鮮菜、鮮果等鮮活食品),至少每5天調查一次價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調查采集2-3次價格。
三、數據上報
市、縣每月将調查的價格資料通過網絡上報給省(區、市)調查總隊,經過審核後由調查總隊在規定的時間内将數據上報到國家統計局。
曆年數據
2014年
2014年2月14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報告顯示,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5%,漲幅與上月持平。調查顯示,1月份全國食品價格同比上漲3.7%,影響cpi同比上漲約1.23個百分點。其中,鮮果價格同比上漲23.0%,液體乳及乳制品價格上漲11.9%,鮮菜價格上漲2.1%,豬肉價格下降4.3%。
2014年6月26日,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發布數據,京津滬渝穗深蘇7個城市的調查數據顯示,1~5月深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平均同比上漲2.9%,漲幅高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水平,7城市中深圳仍排第一。
2014年6月CPI同比上漲2.3%。其中,城市上漲2.4%,農村上漲2.1%;食品價格上漲3.7%,非食品價格上漲1.7%;消費品價格上漲2.2%,服務價格上漲2.6%。上半年,CPI比去年同期上漲2.3%。
2014年6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CPI)漲幅回落之時,北京CPI卻迎來逆勢回升。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7月10日發布的數據顯示,6月北京市CPI總水平同比上漲2.2%,較上月回升0.1個百分點。八大類商品價格呈現“七升一降”格局,其中居住價格同比上漲1.6%,較上月回升0.1個百分點,告别今年以來的漲幅放緩态勢。
2014年7月9日,國家統計局公布6月份宏觀經濟數據,全國居民消費指數(CPI)同比上漲2.3%,與上月基本持平,符合市場預期。
2014年7月16日 經國家統計局核算,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3%,漲幅與一季度持平。
2014年9月CPI同比增長1.6%,低于預期,并創下56個月新低。市場預期9月CPI同比增長1.7%。8月CPI同比增長2.0%。9月PPI同比下跌1.8%,并創下5個月新低。市場預期9月PPI同比下跌1.6%。8月PPI同比下跌1.2%。
2014年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5%。其中,城市上漲1.6%,農村上漲1.3%;食品價格上漲2.9%,非食品價格上漲0.8%;消費品價格上漲1.4%,服務價格上漲1.8%。2014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上漲2.0%。
2014年31省區中CPI漲幅超過全國水平的有13個,且全部告别“3時代”。在31省區CPI漲幅排行榜中,西藏CPI同比上漲2.9%居于榜首,黑龍江僅漲1.5%居榜末。
2014年CPI居于“2時代”及以上的有16個省區,最高漲幅達到2.9%。但無一省區處于“3時代”及以上。據中國經濟網地方經濟資料庫曆史數據顯示,2013年漲幅最高的是青海,達到4%,随後是新疆的、甯夏等多個省區處于“3時代”,且無一省區漲幅低于2%。而在2014年,除了31省區全部告别“3時代”外,另有15個省區回歸到“1時代”。在此情況下,不少機構和專家提醒,2015年需要警惕通縮風險。
2015年
2015上半年全國CPI同比上漲1.3%,上半年31省區中CPI漲幅超過全國水平的有18個。在31省區排行榜中,青海CPI同比上漲2.93%居于榜首,新疆僅漲0.21%墊底。上半年各地價格水平持續低位運行,漲勢乏力,未達2%的足有9成。
2015年31省區中CPI漲幅超過全國水平的有17個。在31省區排行榜中,青海CPI同比上漲2.62%居于榜首,新疆僅漲0.57墊底。CPI處于“2時代”的僅剩青海、上海、西藏三地。
2015年9月10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8月份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2.0%,但同時公布的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PPI卻同比下降5.9%,跌幅超出預期,創六年新低,毫無懸念地第42個月處于負增長區間。CPI與PPI差值達到7.9個百分點,為1994年以來最大差值。CPI與PPI的背離走勢,考驗着宏觀調控的智慧。業界一個基本判斷是,中國經濟面臨的通縮風險比通脹風險更大,需要貨币等調控手段導向上繼續放松。且央行等部門也已經表态,不會因為單一商品價格走勢影響對于整體價格水平的判斷。
2016年
2016年1月1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2015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1.4%。其中,城市上漲1.5%,農村上漲1.3%。1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1.6%,環比上漲0.5%。
2016 年 3 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 2.3% 。其中,城市上漲 2.3% ,農村上漲 2.2% ;食品價格上漲 7.6% ,非食品價格上漲 1.0% ;消費品價格上漲 2.5% ,服務價格上漲 1.9% 。 1-3 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 2.1% 。3 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 0.4% 。其中,城市下降 0.4% ,農村下降 0.4% ;食品價格下降 1.8% ,非食品價格下降 0.1% ;消費品價格下降 0.6% ,服務價格下降 0.2%。
2016年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2.0%,漲幅與前三季度持平。其中,城市上漲2.1%,農村上漲1.9%。分類别看,食品煙酒價格上漲3.8%,衣着上漲1.4%,居住上漲1.6%,生活用品及服務上漲0.5%,交通和通信下降1.3%,教育文化和娛樂上漲1.6%,醫療保健上漲3.8%,其他用品和服務上漲2.8%。在食品煙酒價格中,糧食價格上漲0.5%,豬肉價格上漲16.9%,鮮菜價格上漲11.7%。1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1%,環比上漲0.2%。全年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比上年下降1.4%,自9月份起結束連續54個月同比下降後,同比漲幅不斷擴大,12月份同比上漲5.5%,環比上漲1.6%。全年工業生産者購進價格比上年下降2.0%,12月份同比上漲6.3%,環比上漲1.9%。
2017年
2017年2月,國家統計局公布了全國31個省(區、市)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數據顯示,30省份1月份CPI同比漲幅均較去年12月份擴大。專家認為,今年物價上漲壓力有所上升,但缺乏大幅上漲的基礎,物價上漲難成持續趨勢。
2017年3月,據統計局網站消息,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0.8%。其中,城市上漲0.9%,農村上漲0.6%;食品價格下降4.3%,非食品價格上漲2.2%;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價格上漲2.4%。1-2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1.7%。
2017年4月12日,國家統計局發布2017年3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和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指數(PPI)數據:CPI環比下降0.3%,同比上漲0.9%;PPI環比上漲0.3%,同比上漲7.6%。
2017年4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2%。其中,城市上漲1.3%,農村上漲0.8%;食品價格下降3.5%,非食品價格上漲2.4%;消費品價格上漲0.2%,服務價格上漲2.9%。1-4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1.4%。
2017年5月,國家統計局公布31省(區、市)4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23個省份4月CPI同比漲幅較3月份有所擴大,12個省份CPI漲幅高于全國水平。同時,多數省份的物價漲幅都停留在“1”時代,僅海南、天津兩地的漲幅超過2%。
2018年
2018年8月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2.1%,漲幅比上月擴大0.2個百分點。CPI同比漲幅在連續3個月處于“1時代”後重新回到“2時代”。
2018年9月14日,CPI漲幅已連續兩個月擴大,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價格上漲預期也較強烈,中國經濟是否有可能出現滞脹?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毛盛勇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回應,滞脹或類滞脹是不存在的。
2018年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5%。其中,城市上漲2.5%,農村上漲2.6%;食品價格上漲3.3%,非食品價格上漲2.4%;消費品價格上漲2.8%,服務價格上漲2.1%。1-10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1%。環比上漲0.2%。其中,城市上漲0.2%,農村上漲0.2%;食品價格下降0.3%,非食品價格上漲0.3%;消費品價格上漲0.3%,服務價格持平。
2018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2.2%,漲幅較前月回落;環比則由升轉降。
2019年
2019年1月CPI同比上漲1.7%,前值為1.9%,預期值為1.9%。中國1月CPI環比上漲0.5%,前值為0%,預期值為0.5%。
2019年2月份全國CPI和PPI數據。從環比看,CPI上漲1.0%,漲幅比上月擴大0.5個百分點。從同比看,CPI上漲1.5%,漲幅比上月回落0.2個百分點。
2019年3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3%。其中,城市上漲2.3%,農村上漲2.3%;食品價格上漲4.1%,非食品價格上漲1.8%;消費品價格上漲2.4%,服務價格上漲2.0%。一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1.8%。
2019年4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5%。其中,城市上漲2.5%,農村上漲2.6%;食品價格上漲6.1%,非食品價格上漲1.7%;消費品價格上漲2.9%,服務價格上漲2.0%。
2019年5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7%。其中,城市上漲2.7%,農村上漲2.8%;食品價格上漲7.7%,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3.2%,服務價格上漲1.9%。1-5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2%。
2019年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7%。其中,城市和農村均上漲2.7%;食品價格上漲8.3%,非食品價格上漲1.4%;消費品價格上漲3.2%,服務價格上漲1.8%。上半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2%。
2019年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8%。其中,城市上漲2.7%,農村上漲2.9%;食品價格上漲9.1%,非食品價格上漲1.3%;消費品價格上漲3.4%,服務價格上漲1.8%。1--—7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3%。
2019年8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8%。其中,城市上漲2.8%,農村上漲3.1%;食品價格上漲10.0%。其中,畜肉類價格上漲30.9%,影響CPI上漲約1.31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46.7%,影響CPI上漲約1.08個百分點。
2019年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3.0%。其中,城市上漲2.8%,農村上漲3.6%;食品價格上漲11.2%,非食品價格上漲1.0%;消費品價格上漲4.0%,服務價格上漲1.3%。1~9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5%。
2019年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3.8%,漲幅比上月擴大0.8個百分點。
2019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5%。
2019年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5%。其中,城市上漲4.2%,農村上漲5.3%;食品價格上漲17.4%,非食品價格上漲1.3%;消費品價格上漲6.4%,服務價格上漲1.2%。
2020年
2020年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5.4%,漲幅比上月擴大0.9個百分點。
2020年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5.2%,漲幅比上月回落0.2個百分點。
2020年3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4.3%,漲幅比上月回落0.9個百分點。
2020年4月17日,2020年一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9%。扣除食品和能源價格後的核心CPI上漲1.3%。
2020年4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3.3%。其中,城市上漲3.0%,農村上漲4.0%;食品價格上漲14.8%,非食品價格上漲0.4%;消費品價格上漲4.7%,服務價格上漲0.9%。
2020年5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4%,漲幅比上月回落0.9個百分點。其中,食品價格上漲10.6%,非食品價格上漲0.4%;在工業方面,全國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同比下降3.7%,環比下降0.4%。
2020年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5%。其中,城市上漲2.2%,農村上漲3.2%;食品價格上漲11.1%,非食品價格上漲0.3%;消費品價格上漲3.5%,服務價格上漲0.7%。上半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3.8%。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1%,農村持平;食品價格上漲0.2%,非食品價格下降0.1%;消費品價格持平,服務價格下降0.1%。
2020年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7%。其中,城市上漲2.4%,農村上漲3.7%;食品價格上漲13.2%,非食品價格持平;消費品價格上漲4.3%,服務價格持平。
2020年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1.7%,漲幅比上月回落0.7個百分點。1至9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3.3%。
2020年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0.5%。1—10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3.0%。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下降0.3%。
2020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下降0.5%。1—11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7%。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下降0.6%。
2020年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2%。其中,城市上漲0.2%,農村上漲0.2%;食品價格上漲1.2%,非食品價格持平;消費品價格上漲0.2%,服務價格上漲0.3%。
2021年
2021年1月1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2020年全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2.5%,“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5%左右”的物價調控目标較好實現。
2021年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農村下降0.1%;食品價格下降0.2%,非食品價格下降0.2%;消費品價格下降0.3%,服務價格下降0.1%。1—2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下降0.3%。
2021年3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4%。其中,城市上漲0.5%,農村上漲0.4%;食品價格下降0.7%,非食品價格上漲0.7%;消費品價格上漲0.6%,服務價格上漲0.2%。一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與去年同期持平。
2021年4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9%。其中,城市上漲1.0%,農村上漲0.7%;食品價格下降0.7%,非食品價格上漲1.3%;消費品價格上漲1.0%,服務價格上漲0.7%。1—4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0.2%。
2021年6月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5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1.3%。
2021年7月9日,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1.1%,環比下降0.4%。
2021年8月9日,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1.0%,漲幅比上月回落0.1個百分點。其中,食品價格下降3.7%,非食品價格上漲2.1%;消費品價格上漲0.6%,服務價格上漲1.6%。食品價格中豬肉價格下降43.5%。1至7月平均,CPI比去年同期上漲0.6%。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7%。食品價格下降5.2%,非食品價格上漲2.0%;消費品價格上漲0.2%,服務價格上漲1.4%。食品中,豬肉和水産品供應充足,價格分别下降5.1%和2.5%,降幅比8月均有擴大。
2021年10月18日,國家統計局通報,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0.6%,漲幅比上半年擴大0.1個百分點。
2021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3%。其中,城市上漲2.4%,農村上漲2.2%;食品價格上漲1.6%,非食品價格上漲2.5%;消費品價格上漲2.9%,服務價格上漲1.5%。1—11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同期上漲0.9%。
2021年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農村下降0.3%;食品價格下降0.6%,非食品價格下降0.2%;消費品價格下降0.4%,服務價格持平。
2021年全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0.9%,漲幅比上年回落1.6個百分點,總體運行在合理區間。分月看,前兩個月受上年同期基數較高影響,CPI同比下降;随着高基數效應逐漸減弱,3月份同比由降轉漲,5月份漲至1.3%;6月份起,在豬肉等價格下降帶動下,漲幅逐月回落,9月份回落至0.7%;10月份,受特殊天氣、上遊價格持續上漲及低基期等因素疊加影響,CPI同比漲幅再次回升,11月份上漲2.3%;12月份回落至1.5%。
2022年
2022年1月17日消息,全年國内生産總值1143670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8.1%,兩年平均增長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長18.3%,二季度增長7.9%,三季度增長4.9%,四季度增長4.0%。分産業看,第一産業增加值83086億元,比上年增長7.1%;第二産業增加值450904億元,增長8.2%;第三産業增加值609680億元,增長8.2%。
調整措施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為更好地适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消費結構變化,切實保障CPI計算的科學性和準确性,我們對CPI調查方案進行了例行調整,涉及對比基期、權數構成、調查網點和代表規格品的調整。
一、從2011年1月起,我國CPI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這是自2001年計算CPI定基價格指數以來,第二次進行基期例行更換,首輪基期為2000年,第二輪基期為2005年。調整基期,是為了更容易比較。因為對比基期越久,價格規格品變化就越大,可比性就會下降。選擇逢0逢5年度作為計算CPI的對比基期,目的是為了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數據分析與使用。
二、根據2010年全國城鄉居民消費支出調查數據以及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按照制度規定對CPI權數構成進行了相應調整。其中居住提高4.22個百分點,食品降低2.21個百分點,煙酒降低0.51個百分點,衣着降低0.49個百分點,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降低0.36個百分點,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降低0.36個百分點,交通和通信降低0.05個百分點,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降低0.25個百分點。
三、根據各選中調查市縣2010年最新商業業态、農貿市場以及服務消費單位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增加了1.3萬個調查網點。采集全國CPI價格的調查網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單位等)達到6.3萬個。
四、各選中調查市縣根據當地居民的消費水平、消費習慣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對部分代表規格品及時進行了更新。
數據公布
中國
CPI月度數據由國家統計局通過新聞發布的形式統一公布,公布形式包括國務院統一安排的新聞發布會和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的傳播。國家統計局發布CPI的時間,月度一般在月後13号左右,季度、年度則延至月後20号左右。
消費價格指數公布内容包括:(1)全國及各省(區、市)CPI;(2)36個大中城市CPI。國家統計局CPI月度新聞稿中含有總指數、大類指數及部分中類指數(如食品類中的糧食價格、油脂價格、肉禽及制品價格、鮮蛋價格、水産品價格、鮮菜價格、鮮果價格、調味品價格等)的變化描述。
美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 CPI)在美國構成該指标的主要商品共分八大類,其中包括:食品酒和飲品、住宅、衣着、教育和通訊、交通、醫藥健康、娛樂、其他商品及服務,市場敏感度非常高。在美國,居民消費指數由勞工統計局每月公布,發布時間:美國東部時間上午8時30分;在報告當月的第二周或第三周發布。有兩種不同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一是工人和職員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簡稱CPI-W。二是城市消費者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簡稱CP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