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創新優勢

益民創新優勢

2007年7月11日成立的基金
益民創新優勢是2007年7月11日成立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優勢企業和潛在優勢企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實現較高風險水平下的較高收益。
    中文名:益民創新優勢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是否傘型基金:否 是否指數基金:否 基金成立日:2007年7月11日

簡介

基金名稱:益民創新優勢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标準: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5%+新華雷曼中國全債指數收益率*25%曾用名基金成立日:2007-07-11開放期申購起始日:2007-09-03開放期贖回起始日:2007-10-11單筆申購金額下限(元):0.05單筆贖回份額下限(份):500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上限(份)投資風格:混合型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于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内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資産将投資于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優勢企業以及潛在的優勢企業。本基金投資組合的資産配置為:股票資産為基金資産的40%-90%,債券資産為基金資産的5%-55%,權證為基金資産淨值的0~3%,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産淨值的5%。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産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的程序後,可以将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原則

隻有那些不斷創新的企業才能成為全球經濟中的優勢企業,才能分享到經濟全球化的成果。力求把握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結構性機遇,積極挖掘企業的創新溢價和優勢溢價,為投資者創造超額收益。

決策依據

1、資産配置行業及主題精選本基金投資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資産配置決策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向基金經理提出大類資産配置和其他重大投資事宜的指導性意見,基金經理按照該指導性意見,确定基金大類資産的配置比例和其他重大投資方向。

2、類别資産投資決策基金經理在确定的資産配置比例範圍内,根據前述各類資産的投資策略,分别進行股票、債券、貨币市場工具、權證等資産類别的投資決策。股票投資決策A.基金經理根據行業研究員的上市公司研究報告,并結合自身的分析判斷,精選個股作為本基金的備選投資對象。

3、基金經理根據宏觀研究員、債券研究員、金融工程研究員提供的研究報告,結合自身的分析判斷,選擇具體的債券(含可轉債)、貨币市場工具、權證品種構造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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